然而,他运气不佳,被起来上厕所的佣人发现,在黑暗中,他们发生了激烈的搏斗,不小心将很大的养热带鱼的鱼缸碰翻掉在地板上摔碎了。就在他将匕首刺进佣人的胸膛之时,他也摔倒在地,慌忙起身爬起来时,突然“啊!”地惨叫一声,全身抽搐当即死亡。
听到打斗声和惨叫声,两个女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警察勘察现场发现,电线被割断了,室内完全是停电状态。鱼缸里的恒温计也停了电,但是盗贼的死因却是触电死亡。
当刑警们迷惑不解之际,接到女儿电话的沃尔也急忙赶了回来,他一看现场,就指着湿漉漉地躺在地上死去的那条长长的奇形怪状的大鱼说:“难怪呢,即使没电,盗贼也得被电死。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答案:
在黑暗中,当佣人与盗贼搏斗时,将大鱼缸碰翻掉在地板上摔碎。电鳗便爬到地板上,而且碰到了盗贼的身体使其触电死亡。
电鳗属于硬骨类电鳗科的淡水鱼。生存于亚马孙河及奥里诺科河流域,长成后,身长可达2米。尾部两侧各有两处发电器官。电压可高达650?850伏。如果碰到它会受到强电流的打击。连猛兽也会被电死,更何况是人呢?
494?谁安放的录音机
A公司研究开发出一套新软件,将要应用在空军的战斗机上。这是国家一级保密的项目,国外的情报机关不惜重金,要收买公司的人员,窃取软件的情报。这天下午1点钟,在公司的会议室里,举行了新软件的论证会。
会议是在绝対保密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开到一半,有个工程师不小心把笔掉到地上了,他俯下身子去拾,却发现桌子底下有个奇怪的小盒子,拿起来—看,竟然是用来窃听的微型录音机!
总工程师马上宣布会议暂停,并向警方报了警。摩恩探长迅速赶到现场,他先检査了录音机,录音带上开始没有声音,2分钟以后,听到轻微的关门声,又过了10分钟,听到很多人进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摩恩探长推测,安放录音机的时间,大约是在12点45分。根据调査,当时有可能进人会议室的,一共是两个人。探长和经理一起,在经理室分别找他们谈话。
首先进来的是女秘书,她说:“我12点40分进会议室,把文件放在桌子上,就马上离开了。”经理看了看她的脚,生气地问:“公司规定上班应该穿平跟鞋,你怎么穿髙跟鞋?”女秘书红着脸说:“今天起床晚了……赶着上班,穿错了。”
接着进来的是男清洁工,他说:“我进会议室擦完桌子,就出来了。”探长还没有问话,经理指着他脚上的网球鞋,生气地责问:“你怎么也不按规定穿平跟鞋?”清洁工支支吾吾地说:“我……中午去打网球,忘了换鞋了……”询问完了,摩恩探长告诉经理:“我知道微型录音机是谁放的了。”
你认为谁是放录音机的罪犯呢?
答案:
是清洁工,他穿的是网球鞋,录音带上不会留下脚步声,而女秘书穿的是高跟鞋,如果是她作案,录音带上一定会留下皮鞋的脚步声,因为她蕞终要取走录音机,不会担心脚步声被录下来而轻轻走路。
495?智破伪证
赫梅尔有一次出庭为一家保险公司辩护。
案情是这样的:原告参加了这家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他的肩膀被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伤了,而且伤得很重,手臂抬不起来,于是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巨额的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凭着多年的从业经验,怀疑原告诈保,
于是拒绝巨额赔偿,双方因此闹到法庭。保险公司请来了赫梅尔作辩护律师。
赫梅尔仔细分析了案情,又从多方面对原告进行了观察,很快就看出原告所说的伤势有假。开庭时,赫梅尔以一种关心的口吻问原告:“为了证明你的伤势,请你给陪审员们看看,你的手臂现在能举多高?”原告慢慢将手臂举到齐肩高时就痛苦不堪,不能再举了。接着赫梅尔又问了一个问题让原告的伪证不攻自破。
那么你知道赫梅尔是怎样让原告的伪证不攻自破的吗?
答案:
“那么受伤以前,你能举多高呢?”原告下意识地很快把手举过了头顶。顿时,原告露出了马脚。
496?以牙还牙的办法
法国历史上有个知名人物罗伯斯庇尔,一次他为了陷害政治上的敌手,竟诬称敌手在发给士兵的酒中放了毒。为了取得“鉴定”的“依据”,他把酒交给当时著名的化学家特洛化验,并答应以重金酬谢。可是,化学家特洛拒绝金钱的引诱,在化验后明确宣布酒中无毒。
罗伯斯庇尔令他修改结果,特洛不但拒不接受,反而想出一个办法,使罗伯斯庇尔当众出丑,暴露了他陷害人的真面目。
请问:特洛想的是什么办法呢?
答案:
特洛的办法是:倒出一杯酒,当众一饮而尽,从而证明酒中确实无毒。
497。凶手的逃跑方向
—个雪后的清晨,两个替察在街上分头巡逻。这时,一个青年推着一辆自行车走过来。其中一个警察见他神色慌张,便上前査问。不料,这个青年突然从衣袖里拔出一把尖刀,猛地朝警察胸口剌去,然后骑上自行车仓皇逃走。
另一个警察闻讯赶来时,受伤的警察只剩一口气了。他向同事指明了凶犯逃跑的方向,并说他是骑自行车逃走的,但话没说完便死了。
后赶来的瞽察悲愤万分,立刻朝指示的方向追去。没跑多远,前面就出现了岔道。他朝两边望去,左右两边都是不太陡的上坡路。在离开岔道口40米的地方,两边的路上都铺了一层黄沙。而且,在松软的雪地上,两条路上都清晰地留有自行车的痕迹!他蹲下身仔细观察:右边路上的车胎痕迹是前后轮深浅大致相同}而左边路上的,前轮的车胎痕迹要比后轮的浅。
这个警察稍微思考了一下,立刻选择了正确的路线,最后抓住了凶手。
那么,凶手到底是往哪边逃的呢?
答案:
凶手是从右边这条路逃跑的。因为通常骑自行车的人,身体的重量大多在后轮上,所以在平坦的路上或下坡时,前轮的痕迹浅,后轮的痕迹深。在上坡或是快速骑车时,由于骑车人必须朝前弯着腰,使重心落在车把上,前轮和后轮的痕迹就大致相同了,而右边的痕迹正是这样,所以凶手是从右边逃走的。至于左边的痕迹,其实是其他人骑车下坡时的痕迹,不是凶手留下的。
498。大摇大摆的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