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再如何隐藏,存在于骨血里的种种品质是无法消退的。
他们第一次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云雀恭弥问起他很久以前,在医院的那个夜晚究竟做了怎样的梦。
“第一个梦里,我跳上断墙残垣,翻过灌木,通过只容一人行走的狭窄河岸,最后是铁皮的楼梯,踏上去嘎嘎作响,空间愈加狭窄,光线愈发暗淡,我从金红走到深灰,最后沉淀为浓黑。”
阳光很强烈,透过落地窗在少年的眼睫上晕出一片金色的光。
“alaudi走的太快,我跟不上,然后他就这样消失在黑暗里。”
“……”
“我一直都想再见他一面,只是可惜,我早已没有这种机会。”
说着这句话的少年,看起来不再像是少年。
他的表情并不怅惘,只有回忆。
“第二个梦我一步步往前,等到抬头时,尽头出口是一个犹如针孔般微弱的亮点,而你站在那里。”
少年的金发在阳光下格外耀眼,“云雀前辈,你站在那里对我伸出手,容许我走近你身边。”
“……”
“我已经习惯生活在黑暗中,而你是黑暗中的唯一一抹亮色,你懂我在说什么对吧?”
“小动物。”
“……什么?”
“我有没有说过你真的很啰嗦。”
“分明是你问我的好吧!现在嫌我啰嗦你几个意思啊!!”
“突然这么大声,你是想被咬杀了吗?”
“!!!”
“在心里骂我,果然还是打断你的腿吧。”
“……你你你刚才已经咬杀过我了啊!你看你看嘴上的口子都出血了!”
云雀恭弥挑眉。
少年白皙的脸颊上顿时浮现出一层浅浅的红晕,在日光下异常明显。
他站起来,两手撑在隔开两人的玻璃茶几上,因为羞怯而抿着的唇缓缓印上云雀恭弥微张的唇。
※※※
对于云雀恭弥来说,一个他自己选择的重要的人,不管这个人是否强悍,是否,这些都不重要。
他喜欢着玫兰萨的种种,仅仅是一种宿命上的相互吸引。
没有逻辑,也无需理智。
这么看来,云雀恭弥会喜欢玫兰萨,也是天生的,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