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会弹琴,有的人会做饭,有的人什么也不会。
李明朗都给他们安排了相应的职业和事务。
哪怕什么都不会的,李明朗也让他们在每一个岗位上试一试。
建房子的建房子,搬木材的搬木材,造家具的造家具。
每一个人脸上都洋溢着不同的笑容。
毕竟,在他们原本的世界观里,建房子、搬木材都有斗士区的人,造家具有古代区的人。
他们在自己原先的圈子里,不上不下,永远做不到最好,也没办法去当最坏的那一个。
他们只能按照社会的规划,老老实实当一个老师、白领。
干着他们不喜欢的工作,在职场上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相处。
哪怕上司再怎么刁难,他们都不敢辞职。
因为只要他们一辞职,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地方要他们了,他们要么当流浪汉,要么当受气包。
其中有一个姑娘,是富贵区的人。
头上有一条醒目的罪名,就是杀了富贵区的一个老板,因此躲在贫民窟生活。
她原本家里还算小康,虽说住在富贵区最外层,每天见惯了那些富豪子弟的离谱事迹。
但她们一家都是很开朗很温暖的人。
直到她去给一家公司当会计,辛辛苦苦干了三年,只是因为老板的儿子酒驾出车祸。
她的姐姐就被抓走,用两百万,换了她姐姐的一条命。
她当然想申诉了,但富贵区只认钱。
她非但申诉无门,她的爸妈也被打了一顿,被迫签订了奴仆协议,给那些有钱人当牛做马,是真的当马骑,当牛打,连畜生都不如。
她也被卖进了会所,生不如死。
偶然一次机会,她见到了那个老板的儿子。
那个老板的儿子,已经子承父业,而且是老板唯一的儿子。
她硬生生咬断了对方的脖子,浑身是血的逃到了贫民窟。
要不是白小谪的招聘,她恐怕余生都见不到太阳光。
因为她的狠,白小谪收了她,也因为她的狠,李明朗安排她去富贵区。
事情办的很漂亮,她也第一次收到了夸奖。
别人再次问她的名字,她只说自己叫“明天”。
明天是第一个发现外面那群人的。
但她什么也没说,径直找上了来自斗士区的一个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