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沈荃利用周末时间,从巩邑来到长安玩,也来看望一下韩信。两个人就这样走在了长街之上。
这是天子的城市。
这是梁二和林小妹的城市。
但是蒙恬不在长安,韩信才是朝廷的中尉,是守卫京畿的最高将领,所以某种程度上,这是韩信的城市。
韩信为了和女友逛街,没有摆开中尉和彻侯的仪仗,就只是穿了一身不那么正式的衣服,腰上挂了紫绶带和金印,算是标示了一下身份的不凡。
沈荃却只是穿了一身素色便装。张村的便装都很简单,沿袭了校服的款式,清清爽爽,只不过沈荃的这套衣服质料和款式更讲究一些、更利落一些而已。
沈荃还是多多少少有些害羞的,觉得自己这一身平民服饰怕不是配不上淮阴侯的身份。
“韩某人也是平民出身,更何况沈姑娘您学问通达,算得上是一方宗师,这衣服什么的才是身外之物……”韩信笑着说。
其实韩信还是很喜欢学校的校服和巩邑流行的便装的,简单利落,行动方便,符合军人的习惯与审美,韩信正在推动军装的改款,新的军帐款式也高度吸收了长城大学校服的元素。当然现在军人数量太多,一时半会儿换装可能还做不到,但这件事已经上了议题。
“嗯。”沈荃轻声哼了一声,淮阴侯不愧是天下英雄,说的话都这么有道理这么好听。
“长安就是这样一座城,过于严肃、有一点压抑,其实如果不考虑我的工作,我宁可生活在巩邑那样的地方,才活泼舒适。”韩信随口说着。
“那以后我们……”沈荃想起两个人终究是要成家的,成家以后终究是要住在一起的,那么家安在哪里呢?
“按理说,我们应该住在一起,但是你的工作也很重要,我也不觉得您陪我做个围着院子转的侯夫人就是对您有什么好处……我倒是很赞成巩侯夫妇的形式——周末住在一起,平时大家都要忙工作……反正长安我有宅子,巩邑那面您也有宅子,我们就飞来飞去,也很方便……”韩信笑着说。
眼光流转,却看到街边有个男子正在盯着自己,目光似乎有戒惧和慌乱。
韩信也是百战之中的名将,虽然个人武力平平,但是对周遭环境的感知还是相当敏锐的,只眼光一扫就觉得不妥,就向前半步拦住了沈荃。
街边那个男子已经跨步冲上来,从怀中抽出一柄利刀,直接向韩信刺过来,一边大喝:“韩信!你这个恶贼!”
这一声暴喝,把沈荃吓一跳,看到韩信在自己身前,又看到对方手中闪着光芒的利刀,沈荃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竟然也是一步跨出,大喊一声“淮阴侯小心!”竟然要用自己的身体去护住韩信。
远远缀在韩信身后的两名随从这才现不对,急忙拔刀往前冲,却已经来不及了。
韩信伸手拉住沈荃要往自己身后推,那名男子却已经到了近前,利刀直刺,韩信救护不及,沈荃的左臂已经被刀刺中。好在有左臂的遮挡,这一刀就没有刺中韩信。
韩信一只手就直接向腰间摸去,自肋下拔出那柄几乎从来没用过的张村制式军刀,刀挥出,自下而上撩起,一刀就劈中那男子持刀的手,那男子的手和利刀一同飞起,血光如练。
两名随从这才追过来,拔刀去控制住刺客,韩信已经不看他们,转脸向倒地的沈荃大喊:“沈姑娘!沈姑娘你怎么样!”
酒楼看到这一幕的赵仲始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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