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仗官府老爷仁慈,知道其中有冤屈,所以还没有定案。
我哥哥在狱中,按规定不能自己呈递诉状申诉。
我念及手足情深,冒死代为呈递,恳请官府老爷开恩批准,提审相关证人进行质讯,那将是莫大的恩德。
我们全家永远感激您的大恩大德,没有穷尽。
急切地呈上此状。
官府的批文是:
经过在尸体现场的检验,证据确凿。
而且并没有对犯人用刑,你哥哥自己承认是斗殴杀人,口供已经记录在案。
如今你从远方赶来,并不是亲眼目睹事情经过,怎么能编造谎言胡乱控诉呢。
理应治你的罪,念在你为兄长心切的份上,暂且饶恕你。
所呈之事不予批准。
薛姨妈听到这里,说道:
“这不是没救了吗。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宝钗说道:“二哥的信还没看完呢,后面还有呢。”
于是又念道:“有要紧的事问送信来的人就知道了。”
薛姨妈便问来人,来人接着说道:
“县里早就知道我们家有钱,必须在京里打通关系,谋取更大的情面,再送一份大礼,才有可能复审,从轻定案。
太太现在必须赶紧办,再晚了恐怕大爷就要受苦了。”
薛姨妈听了,让小厮回去,立刻又到贾府找王夫人说明事情的缘由,恳求贾政帮忙。
贾政只肯托人向知县说情,不肯提及银钱方面的事。
薛姨妈担心这样没用,就求凤姐跟贾琏说了,花了几千两银子,才把知县买通。
薛蝌那边也把关系疏通好了。
然后知县挂牌升堂,传齐了所有的邻居、保长、证人、死者亲属等人,从监狱里提出薛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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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房的书吏把所有人一一都点了名。
知县就让地保陈述最初的口供,又叫死者的亲属张王氏和死者的叔叔张二问话。
张王氏哭着禀告道:
“小的的男人叫张大,住在南乡,十八年前就死了。
大儿子、二儿子也都死了,只留下这个死去的儿子叫张三,今年二十三岁,还没娶媳妇呢。
因为小的家里穷,养不活他,他就在李家店里做店小二。
那天晌午,李家店里派人来叫我,说你儿子被人打死了。
我的青天老爷啊,小的当时就吓得要死。
跑到那里,看见我儿子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喘气,问他话也说不出来,没过一会儿就死了。
小的当时就想揪住这个小杂种拼命。”
众衙役大声吆喝了一声。张王氏便磕头说道:
“求青天老爷伸冤啊,小的就这一个儿子了。”
知县便说“下去”,又问李家店的人:
“那个张三是你店里雇佣的工人吗?”
那个李二回答道:“不是雇佣的工人,是做店小二的。”
知县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