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确立之后,大昭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建置改革运动,健全各级机构,然后划定区划,丈量土地,修缮城池,配齐长官,各司其职,将新生的大昭帝国给顺利运转。
行政事务议定,颁诏执行后,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制定出台。
根本法为大昭宪法,基本法律有《民法》《刑法》等。
其余还有各类行业法律法规,不一而足,涉及方方面面。
解决了政权系统,接着是军事系统。
依旧以五军都督府为基本,其次有特设一级都督府、二级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设左右都督,左都督由马军将领担任,右都督由步军将领担任。
将水军改设为海军,独立于五军都督府,按同级别设立四海军都督府,即东海军都督府、西海军都督府、南海军都督府、北海军都督府。
其中,李俊为东海军都督,阮小二为西海军都督,张顺为北海军都督,费保为南海军都督。
下面也设二级海军都督府,其中,成贵为渤海军都督府都督、呼延庆为黄海军都督府都督、耶律宁为远洋军都督府都督。
各级军都督府,皆为中央军编制,执行镇守、戍边、屯田、御敌、征战职责。
其中,二级都督府保留了原日本、高丽、大理、逻些四处,西域诸国故地,由一级都督府安西军都督府镇守。
地方各省、府设立卫队,负责缉凶、剿匪、救灾等事项,维护地方稳定,各卫设指挥,归属附近都督府管辖。
至此,军事改革也初步完善,等日后发生新的情况,再做调整。
大事议定,昭国算是全面走上正轨。
此后,林冲制定了昭国发展五年计划。
头一个五年,全面发展生产,休养生息,富裕百姓,充实国库,增强军备,广开外交,使昭国走上巅峰,再威震四海。
第二个五年,则是要以强大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实力,开启扩张的步伐。
这里,林冲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是涉及诸位皇子的分封一事。
目前昭国的地盘,不在皇子的分封范围。
诸位皇子的封地,皆设在海外。
若是在此之前,大军扩张打下了这些地盘,那皇子便可坐享其成。
若是还未打下,那么就需要他们自己动手去打下自己的封地。
昭国负责提供兵马、钱粮,皇子需自行统兵征战,为自己的地盘而开疆拓土。
这样一来,既能保证昭国主体和平稳定,又能持续保持昭国君臣的血性和开拓精神。
海外都打下来了,那自然就是昭国领土,但皇子享有极高的自治权利。
此条战略一出,内阁、六部大佬顿时都惊讶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