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公公说得太对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一起大笑起来。
等笑完,刘敬起身,毕恭毕敬地给陈俊鞠了一躬。
“刘公公,你这是何意?你这是要折煞我呀!”
陈俊连忙避开,想要将刘敬搀扶起来。
谁料到刘敬却坚持着行礼完毕,这才起身。
他正色道:“陈大人,你这是让我青史留名的大恩,我怎能不施礼?日后有人提起倭国来,第一个就会提到皇上,第二个就会提到陈大人,而第三嘛,自然就是咱家这个第一任领兵总管了!”
“这样一来,就算咱家入土了,也不用担心会被人忘记……不行,咱家越来越觉得,只是鞠躬不够。陈大人,咱家给你磕一个!”
说着,刘敬真的就要跪下,给陈俊磕头。
这下可把陈俊给吓了一跳,又是搀扶,又是好言相劝的,这才让刘敬打消了这个念头。
和之前那种躺平、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同,现在刘敬可谓是劲头十足,恨不得明日就踏上倭国的土地,然后将那倭国天蝗抓在手里。
见他如此振奋,陈俊也就放心下来,又和他商量了一番具体的细节,这才起身告辞。
不过就在他要离开的时候,却被刘敬给拦住了。
他喊来一个小太监,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那小太监听完后,仿佛见了鬼一样地看着他。
“干爹,您……”
“别废话,让你去就去。”
“是……”
陈俊在一旁看得是莫名其妙,不过他很快就明白过来,为何那小太监会如此的惊讶。
没过一会,小太监牵着一匹马,走了过来。
陈俊虽然不懂马,可是一见这马,顿时就挪不开视线了。
“哈哈哈,看来陈大人也是爱马之人。都说红粉赠佳人,宝马配英雄,这话果然不假呀。”
陈俊深吸一口气,拱手道:“刘公公,这份礼物实在是太重了,我不敢,也不能收啊。”
刘敬要送他的,是马中皇族——阿拉伯马。
这匹马头形轻俊,前额宽广,耳短竖直,眼大有神,颈长形美,臀部浑圆,肌腱发达,蹄质坚韧。
阿拉伯马兼备了惊人的速度和极大的耐力,三个时辰它就能跑出两百五十里路,这才是真正日行千里的神骏。
而且它性情温和,聪明敏锐,具有较高的智商,很容易就能领会主人的意图。
刘敬脸上也流露出了不舍的表情——这匹马是当年一个胡商赠给他的,那时候的兵部尚书用纹银五万两,想要买这匹马,他都没有同意。
要不是陈俊帮助他,让他能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姓名,恐怕刘敬到死也不会把这匹阿拉伯马送出。
“陈大人,你就不要客气了。咱家不日就要前往倭国,自然是带不得它的。”
刘敬摩挲着马背上的鬃毛,满脸不舍地说道:“所以,还是放在大人手里,才更能让咱家放心。”
见陈俊还要拒绝,他接着说道:“陈大人,你可别再跟咱家客气了。不然一会咱家就真舍不得了,到时候你后悔可是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