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柠写小说,属于强冲动型,因为一张图或者几句话就开始,然后纯靠热度写下去,再加上一直写的小短篇,想出一个浪漫的结尾就好。
也因此,一直绕开了一个她的弱项,那就是构建出来的永远是一个浪漫瞬间,不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这次虽然是悬疑,但也差别不大,篇幅仍然很短,这段时间的专业课也帮她作了弊,有足够新鲜和猎奇的故事,她只需要挑选精彩的部分,稍加改编,就可以填充进小说里。
可是故事到了结尾,现实的嫌疑不能用浪漫幻想来填补,她又一次陷入瓶颈。
温柠还有个习惯,每次小说卡文,总得找点什么事做。
比如,手工。
所以脑子里情节一团乱麻,她从当初国内寄过来的一堆行李里翻出个帽子,是她当初在国内织到一半的。
每逢周末,沈淮序总会把家里打扫一遍,虽然家里有扫地和洗碗的仪器,但对他这个洁癖来说,机器做的,总不如自己做的放心。
只是他刚把书房的书柜擦了一遍走出来,就看到沙发上坐着的人。
视线顺着她的身体下滑,落到她的手上。
是一团红色的线。
颜色张扬、明媚,按道理和她很搭,尤其是在逐渐进入冬天,沉闷的巴黎。
可沈淮序却微微眯起了眼。
他搜过她笔名的微博,闲来无事,还在社交媒体上搜了一下。
如果没记错的话,她手上拿着的,是她从大学就开始织的……
她不像会安静下来做这些事的人,那是给谁的?
他进厨房烧水,把柠檬和青梅都倒进杯子里,按照惯例每天冲一杯水给温柠。
倒水的时候,状似不经意问:“怎么想起来织这个?”
温柠:“闲着没事,就织了。”
她抬眸,看到男人的眸光似有若无的定在她手上,纳闷问:“怎么了吗?”
她上大学的时候,宿舍里除了有一个爱打游戏的宿舍长,还有一个爱做手工的舍友,那个舍友是谈了恋爱的,不知道从哪听说恋爱送礼物就是看耗费的心思,所以选了最耗费时间的手工。
温柠向来被环境影响,所以,不光学会了打游戏,还学会了织毛衣。
沈淮序看着那个颜色,怎么看怎么突兀。
她的手很漂亮,葱白细长,指甲也长得很圆润。
如果,有一枚漂亮的钻戒戴在手指上,会比现在手里拿着红色毛线,要好看的多。
如是想着,沈淮序收回视线,把冲好的水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
表情淡然,过了会儿,才开口,“没事,你继续。”
嗓音仍旧清冷低磁,话语里,听不出半分内心活动。
温柠顺势拿过喝了口,而后看了眼放在一旁的手机。
下午4点,她该走了。
系里趁着万圣节,安排了一场聚会,在学校礼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