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块肉送进嘴里。
“唔!”
常毅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猪皮入口即化,那种焦香和软糯的口感,瞬间包裹住他的整个舌尖。
紧接着是那层肥肉,本以为会很油腻,可吃进嘴里,却丝毫感觉不到腻味,只有浓郁的肉香和一种清甜。
这甜味很奇特,不是糖的甜,而是一种源自食材本身的甘甜,完美地中和了肥肉的油脂感。
再往下,是瘦肉。
那瘦肉,炖得丝丝入扣,每一丝纤维都吸饱了浓郁的酱汁,却又保留了猪肉本身的原香。
轻轻一嚼,肉汁就在口腔里爆开,那滋味,让人欲罢不能。
常毅感觉自己的味蕾像是被重新激活了一样,每一个细胞都在为这口肘子欢呼雀跃。
他又夹了一筷子滑溜肉片。
肉片裹着一层薄薄的芡汁,看起来晶莹剔透。
入口嫩滑无比,几乎不用怎么咀嚼,就顺着喉咙滑了下去,只留下一口鲜香。
“卧槽”
常毅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他终于明白了。
怪不得早上他刚报出自己是辰光广告的员工时,那个小姐姐的眼神会那么复杂。
看来是嫉妒!是赤裸裸的嫉妒!
这栋楼里的人,谁不嫉妒?谁不想来辰光广告上班?
每天吃着这种国宴级别的饭菜,给再多钱也不想走啊!
这哪是上班?这分明是来享受人生的!
“怎么样?小毅,我们公司的伙食,还行吧?”
陆宇端着餐盘凑了过来,脸上挂着一副得意笑容。
“行?陆哥,这何止是行啊!”
常毅激动得脸都红了,嘴里塞满了饭和肉,含糊不清地说道。
“这这简首就是神仙吃的饭!我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跟这比起来,都不能看!”
陆宇哈哈大笑起来,显然对常毅的反应非常满意。
“淡定,淡定,以后天天都能吃到。”
他拍了拍常毅的肩膀,然后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
“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咱们公司,在这栋写字楼里,可是公敌。”
“公敌?”常毅一愣,咽下嘴里的饭,“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