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做出顶级的三明治,没有两三年的拜师学艺,天才也难为。
“喔,中午吃三明治啊。”王佳琪凑过脑袋,扫了一眼菜单,视线移向一脸苦愁的童千语,“小呆呆不会做三明治……”
面对王佳琪的幸灾乐祸,童千语打开冰箱,拿出相关的食材。
“要不要我帮你?”王佳琪晃荡在童千语的身边。
“你会?”童千语不相信地看了看他。
“当然。”王佳琪毫不谦虚地说,“我发明的。”
童千语白了他一眼,三明治的历史几乎和蛋糕一样古老,关于三明治的来历,童千语学习的时候也了解过。
“我听过。那个时候,你还没有出生呢!”童千语纠正他恶意扭曲的事实。
“噢,小呆呆听过我发明三明治的故事啊!”
童千语拿过围裙,不想和他说话。和一个不正经的家伙说话,脑细胞死伤无数。而王佳琪夺过童千语手中的围裙,跃跃欲试。
作为一名顶级的吃货,不仅要会吃,还要会做。
啊,好久没有亲自下厨,距离上次做菜好几百年了吧,希望等会小呆不要被他的厨艺吓呆了。
童千语确实被王佳琪熟练的刀法惊呆了。她原以为王佳琪那个病秧子模样,判断他也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世家公子哥。
他竟然会下厨……
“民间是怎么传说我的?”王佳琪非常有兴致地问。
童千语翻翻眼皮,无视了他没正经的超大自恋情结。总裁他是偏执狂
“英国东南部一个不出名的小镇上有一位酷爱玩纸牌的伯爵,他整天沉溺于纸牌游戏中,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的仆人很难伺候他的饮食,热了又冷,冷了又热,伯爵想吃的时候又冷了。没有人愿意做伯爵家的厨子,伯爵几乎要饿死了,于是把盘中剩下的面包、鸡蛋、几片菜叶和腊肠夹在一起,感觉非常好吃。以后,他就用这样的方式让仆人给他准备食物,其他赌徒也争相仿效,玩牌时都吃起三明治来。不久,三明治就传遍了英伦三岛,并传向了西方各国。”
王佳琪摇摇头:“啊呀,那头肥猪竟然将功劳据为己有。”
笃定的语气,仿佛他经历了整事件。
“你知道的版本又是怎么样的?”童千语似乎已经习惯了王佳琪的自恋,她问道。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肥猪伯爵的仆人很难侍候他的饮食,他几乎快要被饿死了,有位好心的牌友教给他一种简易的方式,将一些菜肴、鸡蛋和腊肠夹在两片面包之间,伯爵可以边玩牌边吃饭。
伯爵见了这种食品惊喜过望,问他的牌友叫什么名字,那位牌友说王佳琪。”
童千语噗地笑出了声,“我知道,你是穿越到了伯爵的年代,告诉他,这种食物叫做三明治。”
“噢,小呆呆,你是穿越小说看多了么。”王佳琪把鸡肉切成片状,加入蛋黄酱搅拌,“给你三次机会。”
童千语正在切牛油果,准备沙拉,她想也没想说:“不知道。”
“好了,你猜错了一次。你还有两次机会。”
“我不是写小说的。”她又不是袁园。也许,袁园能够满足他的YY。
“猜中有奖噢,小呆呆。”
童千语又被他打败了。
“什么奖?”
“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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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千语真想一掌拍死王佳琪。和他对话,不出三句,她便觉吃力,好像他们是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常常牛嘴不对马脚。
“不猜了。”
“小呆,猜么!”王佳琪切了一片鸡肉放进嘴里,“偶好像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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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童千语又内出血。她还是投降吧,三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恩,因为伯爵的名字叫做三明治,王佳琪想取笑一番伯爵,就说食物的名字叫做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