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才渀佛记起,刚才看到乐乐身上的红痕几乎在身上和腿根,胳膊、小腿和脖子一带几乎是没有的?
苏平安突然想起记忆中的一幕——
那是那个苏平安还有些傻傻的时候,记忆中有个场景是他站在地上,宋喜乐站在床上拧着他的耳朵大吼:
“苏平安我告诉你,你要是再敢在衣服盖不住的地方留下任何一点儿痕迹,你就一个月别靠近我!
我不是吓唬你的,说到做到!有本事你就试试!哼!”
因为他有点呆傻的关系,宋喜乐几乎不会对那个苏平安发脾气,那应该是唯一的一次。
所以他把这几句话确实是记到心里去了。
再然后,那个傻子苏平安每次吃乐乐豆腐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避开胳膊、小腿和脖子这些有可能露出来被人看到的地方。
难道,这个身体现在依旧不自觉的保留着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
而乐乐习惯性闭着眼睛换衣服的习惯倒是从小就有,记得小时候她还因为这个摔过几次,但却老也不肯改,还总是狡辩说自己那是充分利用时间保持充足睡眠……
想不到这一刻,这些竟然都成了自己的救命良药。
“平安,你还发什么呆~不会还没醒吧!就这还想跟我抢第一?”宋喜乐贼兮兮的笑他。
看着这样的宋喜乐,苏平安实在开不了口跟她坦诚一切。
乐乐自小就不喜欢跟人有肢体接触,除了自己根本就没人能够近的了她的身,更不要说这样悄无声息的摸上她的床!
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朝夕相对,乐乐与自己的气息几乎同化,所以她才会对昨晚自己来过这件事丝毫没有察觉吧?
但这一切都出于乐乐对自己毫无保留的信任。
可是现在,这个她最信任的人却辜负了她的信任,或者说凭借着她的信任做着伤害她的事。
苏平安脑袋里又开始万马奔腾,高速运转,但最后——
要不然,先去买菜?
逃避的心理最终占了上风,苏平安有些慌乱的丢下一句:“你先下楼,我马上来。”就匆匆跑回自己房间洗漱。
不一会儿,隐藏在waitingbar附近街区的各路人马就看到,暮色之中,举世关注的苏平安骑着一辆半旧的摩托车载着同样举世瞩目的宋喜乐,一溜烟儿去了y区内最大的菜市场…。。
果然!无数的资深名记又一次扼腕叹息,又是这样!一点儿料都没有!
好吧,其实他们也习惯了,这两个人不是低调,而是根本,就没调儿!
你说他们两个,想要权的话,全世界的政府都在巴结他们;想要钱的话,全世界的银行都可以为他们打开大门。
可是,就是这样两个人选择了大隐于市,开起了酒吧,还是个小酒吧。
但问题是,就算是你们开酒吧,做厨师,那也没必要天天一早自己赶到菜市场去跟人为了三五块钱漫天砍价吧!
好歹也有很多菜农有送货上门之类的服务吧!你们两个犯得着三天两头的跑菜市场吗!
而且你开的不是酒吧吗,现在都快开成饭馆了!
苏平安你就那么喜欢做饭啊?宋喜乐你就那么喜欢吃啊!
你们这不仅是浪费,简直就是犯罪啊!
不过,两年过去了,谁也没能阻挡两人隔三岔五奔向菜市场的脚步,于是各路人马只好,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