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妃今天上的早班,下午三点半按时回到家了。
“爸,我买的罗非鱼和鸡翅,今晚我露一手吧。”
朱妃往常上早班的时候,都不会按点回家,总是找地方打打时间,其实就是为了躲周良,等到晚上六点多才会回家,而那时周良和爸爸已经吃喝的差不多了,朱妃只要坐下草草的吃几口就可以应付过去了。
但今天朱妃下班后就直接去了菜市场,这段时间以来,还是头一次。
“先放下这些,我刚煲好的粥,快,给周良送去吧。这两天他有一个投标,都不会过来了。人家天天来照顾咱,咱也得表示表示,他这么忙,估计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我这个粥,要营养有营养,要味道有味道。你抓紧送去。不然就凉了。”
朱方国着急说道。
“什么?给他送?”
朱妃本能的摆手,说道,“我能这么早回家做饭,伺候着他来吃,就已经不错了,算是最大的让步了。现在让我给他送?不行,不行。太明显了,很丢人的。”
“丢什么人啊,人家周良天天这么对咱爷俩,你看不到吗?人心都是肉长的,你良心都让狗吃了啊?快,捧好粥,别撒了哈。现在送去还来得及。”
朱方国说着又拿起一个字条,“这上面写着他公司的地址,很好找。”
“爸,你这是干嘛啊。赶鸭子上架啊。”
朱妃不情愿的哼着,但面对老爸如此强硬的态度,她也没什么办法。
“你这么说也行,我不管你怎么想,反正粥必须送到。哪怕你放到他公司前台,接着就回来都行。我们的心意得表达出来,对吧?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我们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
朱方国认真的说道。
“嘚,嘚,嘚。我可不想听你教化,我去送,好吧?!真是的。”
朱妃说着,很不情愿的拿起粥,忍不住嗅了嗅,“恩,真香啊。爸,你什么时候学了这么好的手艺?之前怎么没见着过啊。”
“去,去。”
眼看女儿要打开喝,朱方国着急打开朱妃的手,“馋猫。锅里给你留了不少呢。你快去快回。我现在给你腌制上鸡翅,一会焖上鱼。来回用不了一小时,等你回来就吃大餐吧。”
“好,好。”
朱妃着急踏上高跟鞋兴冲冲的出门了。
其实,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朱妃对周良的印象在一点点变好,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面对这样的软磨硬泡也该有所变化了,朱妃看在心里,对周良一点点接受着。
但两人想正常接触,总得有一个“机会”吧?
她需要周良能给她一个台阶下,过去自己那么冷的态度,现在突然想变好,如果太主动,是不是太没面子了?
但是老爸突然出这么一损招,让朱妃有点猝不及防,不过没办法,既然粥都做出来了,就硬着头皮去送吧。如他所讲,大不了到了公司放到前台离开就好了。
出门打上车后,朱妃摆弄着手机,看着微信上早上周良习惯性的给她留言,“今天气温17度,西北风二级,会有点冷,记得添衣服。祝你今天有个好心情。”
每天早上六点半到六点四十五之间,周良都会固定的像天气预报一样送消息,但话语并不机械,会根据每天的具体情况说不同的话,朱妃每天都会看,但从来不回复,两人见了面也彼此不说破,周良只是做他认为该做的,而朱妃则默默的看着。
突然想给他回一条消息,但打了几个字后又删掉了。
一会给他送粥已经够丢脸了,不能再主动跟他消息了,否则还怎么见人。
很快,朱妃就带着营养粥到了周良的公司楼下。
呼。
这栋二十多层的写字间在天河算很稀松平常的高度了,但胜在开时间早,周边商业圈成熟,交通便利。
周良也是看中了这边的位置才花高价将整个十六层收购下来的,傲居在此的公司,往往能揪出几个深藏不露的大鳄,而抢着去开区新建的那几栋四五十层的高档写字楼办公的公司,反而很多是打肿了脸充胖子的,干个两三年忽悠点资金就拍屁股走人的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