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8点30分。
一辆警车缓缓停在某小区,林逸与刘元亮从车上走下。
“宋绮,女,三十四岁,岩城人……”
站在一栋楼前,刘元亮一边查看资料,一边继续说道:“根据今天下午调查得到的情况,她在当地是个小有名气的女大师。”
“不少人知道她擅长算命做法事,据说还能为人改运。”
“其实,就是利用迷信骗钱罢了。”
林逸皱眉问道,“从来没被抓过?”
“没案底。”
刘元亮撇了撇嘴,语气带着些许无奈,“一是取证困难,找她的人多是心甘情愿来算命做法的,根本不配合警方作证。”
“二是根本没人告她,连基本的诈骗罪都不成立!”
“有点意思啊。”
林逸挑起眉毛,来了兴致。
犯罪要有行为过程,定罪要有确凿证据。
可如果没有人站出来指控,也没有铁证摆在眼前呢?
那就像是你握着一张空票去送检,检察机关能直接把报告拍你脸上。
像宋绮这种行为,理论上已涉嫌利用封建迷信谋财。
可是……
受害人不承认被骗,反而心甘情愿给钱,甚至还夸她有本事。
愿打愿挨,这种事如何定罪?
充其量最多就是,传播迷信思想的范畴。
而且只要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安全,这类活动尚不在法律严惩范围内。
听起来很窝火,对吗?
可警察就算再愤怒也没用,被害人既不来告状,也不愿意合作。
甚至坚定认为,自己没有上当。
再说那宋绮,并非主动索取钱财,人家怎么供奉她也并不计较多少。
所以你说,一个收香火钱的师傅犯法吗?
若真算违法,世上怕是九成人都脱不开关系!
随着轻微的咔哒声响起,房门缓缓打开。
门口的女人约莫三十出头,目光里带着一丝疑惑,“你们是谁?”
“警察。”
刘元亮冷声答道,“需要你协助调查一起案件。”
她正是——宋绮。
林逸上下扫了一眼对方:长相不错,身材保养得很好。
那双眼睛自带桃花魅力,举手投足透着股成熟风韵。
“哎呀?我没做什么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