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就是证据。
——黎春风对她阳奉阴违,说绝对不会拉下拉链结果连外套都一整个脱掉的证据。
邱一燃气得牙痒痒。
然后将镜头移开,对准炸鸡店的招牌,推近,定格,拍了下来——地点。
又对准自己的手机,咔嚓,拍下一张——时间。
哦,对了。
还有犯人——黎春风。
邱一燃直接带着镜头去找人。
却发现刚刚的马路空了,只有几辆奇形怪状的车开过去。
镜头在雾蒙蒙的天晃了几圈,没找到人。
难道是她看错了?
邱一燃茫然地拿下相机,自己在原地左右转了两圈,只看见路两边的书店炸鸡店和各种美食店,真的没看到刚刚穿着制服的女人。
她不死心。
街头车辆一辆接一辆地滑过去,她站在原地,低头查看自己刚刚拍下来的照片。
一张张翻过去。
终于,在刚刚她拍下的炸鸡店招牌的照片里——她看见照片角落的路边,有一双纷纷踩过去的鞋。
没错了。
黎春风的鞋。
今天早上当着她的面,穿上的那双鞋——很单薄的一双高帮帆布鞋。
周围人太多,炸鸡店里人也很多,鼓鼓囊囊地挤在一团。
邱一燃肉眼找了几圈。
却还是没看到黎春风在哪里,于是重新举起相机,对准炸鸡店的招牌。
以招牌为圆心。
以黎春风的身高为半径。
晃了两圈。
雨雾弥漫,镜头拉近又推远,从一张张陌生的脸上匆匆滑过——
反复确认不是。
终于,在炸鸡店内看到一个疑似在其中穿梭的身影。
邱一燃推近镜头——
终于得以看清那个在炸鸡店穿梭的人影。
虽然模糊。但是……
却不是黎春风。
邱一燃失望地调回焦距,取景范围扩大,炸鸡店的整体露出来——
有个女人赫然从角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