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条件:除交公粮以外,若新村每标准外多缴纳统购粮——5万斤粮食、2万斤肉、另外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100块——则允许平安新村建一个村办工厂,仅限于与村子建设与农副产品加工有关。
5万斤粮2万斤肉,并不是说直接捐出去的,而是以统购粮的方式卖给国家,这是小事儿,二话不说让刘光天他们装车,通知崔书记,让公社粮站收购,开条子!
人均年收入达到100块这个条件比较苛刻,要知道乡下有的家庭,一年都攒不下十块钱。
这个条件方平安算了算,除开他自己,69年年底,按照工分来算新村人均一年工分为2920,折算成钱则是58块4,再换点粮食物资,有的村民再换点钱嘞。
当然,有的人来的时间比较短,不是按照整年计算。另外刘光天等6人的户口与工作关系已经调到了农科院分院去,还有未成年的小孩子以及60岁以上的老人是不纳入平均计算的。
但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新村有年底分红,只不过大家基本都没有换成钱,而是算成“村子建设贡献分”,放进公账里继续利滚利分红呢。
再加上还有一个大bug,方平安的个人收入,他每年打猎,是先卖给村里转为公共财产,然后村里再把物资卖给公社与轧钢厂,还有惠民公社。
所以综合算起来,新村人均年收入(平均之下)是232块7!除开方平安的话,大家伙人均58块4!
你就说是不是人均吧!
然后,这个条件当天就全部完成了,公社里给开了证明,新村可以开始建村办工厂!
新村土豆是特等品,1毛6一斤,腊肉市价1块4不要票,再按照统购价是市价的25——新村又含泪入账9000块,公社再往县里多交统购粮,有得荣誉又得奖励,新村因为每年交粮交的多的关系,都攒了不少的桐油与化肥,都是县里奖励的。
70年初,加上今天的9千,新村公账还有17万多!建个厂子那就和玩儿似的!
第二个条件:连续三年,上交公粮与统购粮每年均达到5万斤以上,则方平安担任村长兼任村支书一肩挑,未达标,则第四年开始,上面给安排村支书协助其管理村子。
66年8月刚搬迁过来不算,67、68、69三年,每年交粮都达标,所以新村不设村支书,继续名义上挂靠在八家大队。
所以,平安新村食品厂,70年于昌平县崔村公社军都山平安新村,重建!
公社里的青年突击队又有活儿干了!
新村搞建设包饭!有肉吃!
这次是新村自己的私活,所以新村负责给工分。
当然,这事儿还得连着之前市里给的文件,一起上报给县割尾会生产组审查。
不过因为条件都达标了,再加上跟县割尾会打过多次交道,新村的申请几乎是秒过。
当然,还是有一定的审批红线标准:
第一条:不得超过本村人均集体用房面积的3倍;
这个算来算去,新村的集体用房是4栋仓库综合楼(两层加地下室,每层625平,一栋总面积1875平),1栋福利院(有天井,因为要保证采光的关系所以房子面积少很多),再加上一些厕所,油料仓库,鸡窝鸭棚牛棚,车棚修车仓库等等,总计集体用房6390平。新村人数232,人均275平……
最后给新村批复的是,厂房面积大小不超825平?!
方平安表示——这我还建个屁的厂房啊?
家庭作坊也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