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通安镇镇长,也是元婴修为,远比自己高深,但这些年过去了,对方还是个元婴期,只会让练白霜鄙夷。
她确实天资出众,而且是过于出众了,两百年走完了别人可能要万年才能走的道路,这样的天资,怎么可能会不招人嫉妒呢。不知道若是通安镇的镇长看到此时的自己,又会是何种表情。
霍瑾打听了一会儿,就去了东市准备摆摊。这通安镇,看起来修士和凡人能够共处,但实际上已经划开了界限。东市是修士们摆摊售卖的地方,而西市则划分给了凡人。
在东市,白日是不允许凡人进入的,哪怕是打扫卫生的都不行,只有夜深人静无人的时候,才允许他们过来打扫。
霍瑾到了东市,本来还兴高采烈的,但没过多久就兴致缺缺。虽说是修士云集的地方,但除了售卖的东西,看上去和普通摊位也没什么不同。甚至于有些,售卖的就是普通物件,也根本不是法宝。
例如朱钗环佩,除了用料要比凡人的更好,款式上也没什么区别,和霍瑾之前在普通人的府城中逛的没什么不同。
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会出来摆摊、一摆还是很长时间的,大多是没什么修为的修士,也不过是练气的、最高也就筑基。要是真有什么法宝,刚摆出来就已经被一抢而空了。
霍瑾先是逛了一会儿,找到像是管理人员的人,询问了一番后才终于能找个地方摆摊。原本是要先付摆摊费用的,但霍瑾没钱,而且她售卖的确实是比较容易被哄抢的东西,所以管理人员法外开恩,先给了霍瑾一个摊位、让她进行售卖,等卖完了之后再回来交费。
那人还提醒了霍瑾一句:“若是没卖出去,觉得人家给的价钱不够公道,也可以来我们这儿的售卖行售卖。”
“好,多谢。”
如此一番,霍瑾的小摊才算是能够开业。她找了一块布,垫在了地上,而后先把狐妖尸体给放了出去,放在最外面、再把自己用不到的两把匕首和一些路边捡的灵芝人参之类的放到方便做添头。
灵芝人参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顶好顶好的东西,对修士来说也算不错,最起码受伤了还可以补充一二。
一开始霍瑾在摆摊的时候无人问津,毕竟她是个生面孔,而且租赁的还是最便宜的地摊,连个桌子都没有。这样的摊子,修士们可不觉得会有什么好东西。可随着那夸张的狐妖尸体被摆出来,占了好大一块地方,就吸引了不少人过来。
等她再放上匕首和灵芝人参,摊子跟前人流如织,许多人驻足。
大家的主要注意力,还是在那狐妖身上。那狐妖是筑基初期,已经可以幻化成人的模样,若不是当初有练白霜帮忙,霍瑾怎么也不可能是对手。再说这狐狸皮毛完整,只有脑袋上有一个已经干涸的血痕,若是剥下皮毛,还能做一件漂亮的法宝衣服。
再说这肉,虽然普通的肉会让修士留下杂质,可这狐妖已经开了智,这肉只会大补。
当即就有修士问道:“道友,你这狐妖尸体,如何卖?”急着开口的是一位男修士,他出声速度之快,让霍瑾都有些诧异。
第45章摆摊
有很多小说里,谈到狐狸的皮毛,最容易心动的,多半是女子。在小说的描写中,好像女人很难对这火红的、没有一根杂质的皮毛有抵抗力。但事实上,压根不是这样的。
女子爱美,男人就不爱吗?肯定是爱的。
尤其是大家都是修士的情况下,这皮毛不仅美丽,还能制成一个法宝,这谁能忍住呢。没有对皮毛的欣赏,只有对强度的追求,更不会借花献佛给其她女修士,修真者没有那种欲望。
看他先问,其他修士无论男男女女,都一脸不忿,都觉得这家伙嘴太快了。
霍瑾并不知道应该售价几何,所以她把问题又抛了回去:“道友觉得你能给多少呢?”
面对抛回来的问题,这位修士心中似乎早有成算,当即就开口:“十块下等灵石。”霍瑾不知道这是多还是少,但她下意识觉得,这狐妖尸体肯定不止这个价格。
果然,不用霍瑾说,就有别的修士看不惯了:“收起你那寒酸样,这尸体这么完整还保存良好、如今这皮毛根根分明还如此明艳,又连皮带肉一起卖,你想十块下等零食就拿走?我呸,你既然不诚心,就休怪我报价。道友,这皮毛我实在喜欢,我出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