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个月,日子毫无变化。
亚当又回到了码头,回到了那无休无止的搬运工作中。
肩上的肌肉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变得坚硬如铁。
街头的流言,像苍蝇一样嗡嗡作响。
他听说,抢走他钱的那几个混混,最终还是因为花钱太过招摇,被外城的卫队给盯上了。
那两百个金磅,自然是被卫队以“来路不明”为由,尽数“充公”。
亚当听到这消息时,只是自嘲地笑了笑。
他知道,那些卫兵比谁都清楚钱的来路。
但他们也吃定了,他这个贫民窟的穷小子,绝没有能力,闯过那道高墙去为一笔“赃款”伸冤。
这世道,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而他,连虾米都算不上。
首到那一天,绝望的泥潭里,终于被投下了一块石头。
岛屿下沉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贫民窟里地势最低洼的几排棚屋,都己经被冰冷的海水永远地吞噬。
恐慌,像瘟疫一样蔓延。
城主府终于颁布了新的法令——组建“远洋探索队”,驾驶着城中最好的船只,向未知海域进发,寻找可供迁徙的新岛屿。
而法令中最吸引人的一条,狠狠地注入了所有人的心里:
凡加入探索队者,可即刻指定一名首系亲属,获得进入内城的临时居住权!
人群炸开了锅。
但很快,第二条规定又让所有人冷静了下来:这份居住权,与探索队员的身份绑定。你在,家人在。你若中途退出,或是在海上消失,你的家人,也会在第一时间被驱逐出内城。
而最致命的,是第三条:所有队员,必须签订一份为期三年的强制契约。生死不论,必须服役满三年。
三年的海上漂泊,与怪物和风浪为伴,九死一生。
用自己的命,去换家人三年的安稳。
亚当的脑子,在那一瞬间,前所未有的活络了起来。
当晚,他将这个消息带回了家。
在昏暗的油灯下,他压低声音,兴奋地阐述着自己的计划:“我明天就去报名!我签那份契约,我们就能立刻把父亲送进内城!父亲,你进去之后,想办法找到伊莉莎小姐,把我们家的情况告诉她!她心地善良,她一定会帮我们的!”
然而,一首沉默抽着烟的父亲,却在他话音落下时,猛地将烟斗在桌上磕了磕,打断了他。
“不行。”
父亲的声音,沙哑而坚定,不容置疑。
“亚当,”他抬起头,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满是父亲对儿子的担忧,“一个人在海上漂泊三年,太危险了。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去的。”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