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评断并不草率,是经过慎重评测才得出来的结论。
这种考量是基于实用价值和内在品性两个方面得出的。
两面俱全,头头是道。
他没有被放倒,我被他猛地举了起来。
见此情形,众皆大惊。
他们一定没有想到我会拥有如此惊人的臂力。
我不好意思向他们解释。
难道我要这么对他们说:不用慌张,我曾经养猪的时候就是这么举猪的。
这样的话,他们八成会把举猪听成是举重。
没办法,通过举重可以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如果举猪的话他们一定会觉得这个人脑子有问题。
这是只有一个独立特行的人才能干出的荒唐事。
太匪夷所思。
管它呢,我就是这么举猪的,我也是这么举他的。
他当然指的就是秃头。
我这样举他还不够,我还要施展我的拿手好戏呢。
难道我会举着或者说是抱着他跑?
这样做才真是脑子有病呢,更何况现在的场景做不适合做这个动作。
那么我可选择的动作也就不多了。
我将秃头高高的抛起,然后险险地接住。
众皆惊呆。
秃头吓得哇哇大叫。
没几下,他尿了。
这样一来,我大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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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枪声响起来
说实话,我的体力和臂力还真的是非比寻常。
很好理解,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做的多了就不觉得累了。
我曾经抱着猪跑步,也曾经举着猪升空。
一句话,练出来的。
但任何事情都有个限度,就算是天生神力也不可能拥有持久长力。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世上不存在永动机。
举着秃头抛了几下,让他有一种飞一般的感觉,其实也是我竭尽全力才勉强做到的事情。
究其原因,秃头看起来凶神恶煞,其实是色厉内荏。
他看上去精悍干练,实际上是瘦小挫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