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说过七月二十七日,也就是玛丽·杰拉德去世的那天你被玫瑰的刺刺到了?”
“我不明白那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法官说:“这和案子有关吗,埃德温爵士?”
“是的,大人,这是辩护的重要部分,我打算传唤证人,以证明这种说法是骗人的。”
他继续问。“你还是坚持在七月二十七日,一棵玫瑰树上的刺刺伤了你的手腕吗?”
“是的,我坚持。”霍普金斯护士挑衅地看着律师。
“什么时候刺到的呢?”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就在离开门房到大房子里去的时候。”
埃德温爵士怀疑地说:“那株玫瑰是什么样的?”
“攀爬在门房外的花架上,开着粉红色的花朵。”
“你确定?”
“我相当确定。”
埃德温爵士停了一下,然后问:“你坚持说六月二十八日你到h庄园来的时候,吗啡是在药箱里的?”
“是的。我随身带着它。”
“假定此刻奥布莱恩护士来到证人席,发誓说你说过你可能把它留在家里了,你要怎么说呢?”
“它在我的药箱里。我十分肯定。”
埃德温爵士叹了口气。“吗啡不见了,你不觉得不安吗?”
“不,我没有不安。”
“是吗,尽管大剂量的危险药物不见了,你竟然还是很放心?”
“我当时没想到是被人拿走了。”
“我懂了。你只是不记得你到底把它放哪儿了?”
“不是。我把它放药箱里了。”
“二十片半格令的药片,也就是说十格令的吗啡。足以杀死好几个人了,不是吗?”
“是的。”
“但是,你没有感到不安,甚至没有正式上报吗啡丢失一事?”
“我认为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