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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死于话多(第2页)

毕竟按照常理,高等级的摩撒徒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摩撒系的圣名,而只要有一节,就不能完全忽视“圣伊夫的注视”。

可以说,在“圣伊夫的注视”下,猎人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是安全的。

与此同时,一副“圣伊夫的注视”卷轴又颇为昂贵,猎人用掉之后,难免会产生寻求补偿的心理,进而得寸进尺地索要永忘苔。这也算是一种人性使然。

但理解归理解,高加诺肯定不愿意因此就将一片永忘苔送出去,更不可能放任这样一个随时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家伙离开。

恰好他又是个莫得信仰的人,圣徒注视什么的根本没用。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斩草除根了。

这让高加诺进一步意识到,在潮汐之地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陌生人之间的信任是多么脆弱的东西。猜忌一旦产生,“圣伊夫的注视”也靠不住。

可以说,在潮汐之地,猜忌——包括对猜忌的猜忌,都与开战无异。

该出手时就出手,该下手时就下手。

这就是潮汐之地的生存之道。

高加诺用唤血之剑将巨角鹿以及两个猎人的尸体都处理了一遍,榨干血液,然后收集物品。

两个猎人没什么好说的。

唯一称得上有价值的,大概就是三级猎人身上还有一副的“圣伊夫的注视”法术卷轴。

对于摩撒徒来说,这卷轴有一定的自保作用,可以在潮汐之地等场合威慑相当一部分摩撒徒——特别是高等级的摩撒徒,让他们轻易不敢犯下“恃强凌弱”、“谋财害命”等罪行。

但对高加诺来说就只能拿去卖钱了。

只有摩撒徒会受到“圣伊夫的注视”的影响,越虔诚影响越明显。

高加诺作为一个纯粹的伪信徒,这个法术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既不会受其限制,也不会受其庇护。

算是有利也有弊,对一个正直的人来说,好处甚至可能更大一些。可惜摩撒的圣徒档次都太低了,高加诺根本不会选择他们的圣名,更不可能产生信仰。

处理完两个猎人,高加诺随即开始处理巨角鹿。

巨角鹿的一身血液,早已被转化为一袋血晶并收起。鹿肉大部分只能丢弃,毕竟数量太多,平均价值又不高,只有里脊肉被高加诺保留了下来——六级巨角鹿的里脊肉即使在贵族的厨房里也是一种引人注目的高级食材,价格昂贵,而且高加诺自己也还没吃过。

与血肉相比,鹿皮和鹿筋的单价无疑要高得多。由于挨了十几发血箭头,鹿皮有些不太完整,但考虑到其巨大的体型,即使一小部分鹿皮也足以制成一件皮甲供人使用。鹿筋则是制作弓弦的上好材料,准确地说,巨角鹿的筋被普遍视作制作弓弦的最佳材料,巨角鹿能成为猎人公会的标志,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至于最有价值的部分,当然是一枚六级土系晶核,以及包含鹿角在内的巨角鹿首级。特别是前者,市场售价数十金币,其实和一片永忘苔差不多。

晶核好说,挖出来就是;鹿首和鹿角却让高加诺犯了难。毕竟巨角鹿的体型实在是太大了,单个鹿角都比卡珊德拉的身高还长,简直可以用“壮观”来形容。

也是因此,这玩意才会成为猎人荣誉的像征。

当一个猎人狩猎到巨角鹿,扛着巨大的鹿首鹿角走在路上,人们远远地就能看到他,附近的人更是无不为之侧目。

每到此时,猎人们都会莫明其妙地变成路痴,在城镇里转来转去。

高加诺考虑将鹿角鹿首分割,但一旦分割,收藏价值就没有了。而收藏价值正是其主要价值,这样完好雄壮的鹿首鹿角,可想而知会引来一些有钱人的抢购,或者摆放在自己家里也不错。

于是稍稍考虑,他只好将储物戒的东西一番倒腾,小件的东西全都转移到低等级的储物戒,使七级储物戒腾出空间,总算将鹿首鹿角完整地装了进去。

做完这一切,高加诺继续在潮汐之地探索。

很快又有两株六级植物的踪迹在他的感知中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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