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种人,即使是商业应酬,也没人敢强迫他喝酒,而他,又向来冷静自律,喝酒不过是随意几口。
今天,却喝醉了。
白煜行痛苦难言,身上扒着个和他差不多身形的大男人我上早八!
正想说什么,就听到醉醺醺的人嘴里嘀嘀咕咕,白煜行听不清,只能凑过去。
“阿修,你说什么?”
“她咬我。我亲她,她咬我。”
白煜行愣了愣,寻思,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啊,听沈修瑾这语气,怎么还有点委屈的味道?
“煜行,她咬我。”
“好好好,我知道,她咬你。也不能怪她,阿修,你强吻人家了吧,换谁都得咬你一口。”
“煜行,她咬我。”
白煜行要被烦死了,但又不能跟个醉汉计较,只能耐着性子安抚,
“我知道了,你说八百遍了,她咬你。都说了,不怪她,你不把她两只手禁锢住,她打你两耳光,就不会咬你了,说到底,是你的错。”
忍不住翻白眼儿,咬就咬了吧,会死啊。
“煜行,她居然咬我。”
白煜行: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咬我”
就在白煜行要爆炸的时候,喝的醉生梦死的男人,委屈地说道:
“年少的时候,那棵大榕树下,她偷亲我,我都装睡没动。我亲她,她就咬我。”
白煜行脸色古怪,深呼吸一口气,好,终于明白,委屈哪里来的了,根节找到了。
轻轻地搓揉了下眉心,白煜行头疼得很,知道沈修瑾和简童之间的恩怨,却没想到,自己这个精明干练冷静的好友,感情上的傻逼。
“咬就咬了吧,沈修瑾,你不都说,她早就不重要了吗。”
“我亲她,她咬我。司让亲她,就可以。”
白煜行要疯了,脑壳涨得厉害,没人告诉他,沈修瑾喝醉之后,还有这样一副模样。
以前也有偶尔喝多的时候,这人向来云淡风轻,那时喝多也只是拧着眉头睡觉。
察觉到一直喋喋不休的醉汉,好久没有说话了。
白煜行轻声喊了声:“阿修?阿修?”
见没有回应,就要叫上一旁郗辰把人抬起带走。
刚弯腰准备一左一右搀扶起沈修瑾。
就听到沈修瑾薄唇动了动,“她不要我了。”
白煜行眉头狠狠一跳。
男人声音又嘀咕了一句。
“她早就不要我了。”
“那我也不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