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玛葛先开口道:“兰姆先生,您不是佣兵,实在是不知道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
“堂堂a级佣兵团的团长,还要叫苦吗?”兰姆有些疑惑:“我看你们身上,都是附魔铠甲,佩戴的武器最少也是二阶附魔武器,许多男爵都没有你们这身家。”
索灵锡道:“要是可以的话,我们宁愿拿这身装备换个爵位,哪怕是个见习骑士也好。”
“佣兵,是个没有未来的职业啊!”
在两人的讲述下,兰姆渐渐了解到了此前所没有看到的一面。
佣兵团长,尤其是a级佣兵团长,看似风光无限,接取的也都是高级任务,平时和各个贵族交流也可以平起平坐。
很多时候,有求于他们的男爵、子爵,对他们都要笑脸相迎。
可佣兵是个手停口停的职业,而且人总是会老的。
玛葛和索灵锡见过太多年迈佣兵的下场。
要么穷困潦倒、狗一样瘫倒在路边,乞丐路过都能踹上两脚。
的确有佣兵能够攒下一笔钱来,但能攒下来,不见得就能保住,或者说保不住才是常态。
无论在哪里安家,身份上毕竟也只是平民,当地贵族只要随便找个借口,就能够把人扔进牢里,不榨干最后一点价值绝不放人。
反抗?
且不提年老体衰的佣兵有没有那个能力,即便有又能如何呢?
最终的结果,就是因为触犯帝国法律被通缉,悬赏单挂在佣兵公会,等着成为后辈们的猎物。
一代一代的佣兵,就是如此循环着。
“但成为贵族,就完全不同了!”玛葛眼中带着无法抑制的渴望:“我们不必把自己的妻子、孩子藏得严严实实,生怕别人报复。
“更不用担心某天夜里被人悄无声息地割去头颅,性命、财产全都落在别人手里。”
“所以,请您务必网开一面,不要剥夺我们为雷文伯爵效忠的资格。”
兰姆听闻一时无言,心中有些五味杂陈。
他喜欢读书,尤其是喜欢读历史,但如今看来,还真应了伯爵大人那句话: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若不是来到卡地亚行省,见到了这些佣兵,兰姆还真不知道,他们竟然会对爵位有着如此狂热的渴求。
也许在帝国,只有成为贵族,才算是真正活着。
难道,伯爵大人是早就洞悉到了这一点,才会以爵位而非金币做饵?
玛葛和索灵锡对视一眼道:
“我们刚刚,就是因为看到队伍排得太长,而名额又十分有限,所以才争执起来,想要引起您的注意,这方面,我们要向您道歉。”
说着,两人同时取出半枚铁片,放在了兰姆面前:
“这是我们在一次任务中探索古墓时发现的奇特遗物,我们愿意将其献给伯爵大人,只求一个参军的机会!”
阳光之下,铁片上龙鳞状的斑纹清晰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