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多说了,抓紧都赶过去,别让大熊吃了亏!”
无需我多说,孙进立即发动了车子。
只一两分钟,我们一队车辆,便到了老寨村村头。
聚集在老寨村村头的混子,在听到发动机的轰鸣声,目光纷纷看来,有数十人手持钢管,镐把这些家伙事儿,竟然气势冲冲的朝着我们车走了过来。
有几人拿着家伙事,指着我所乘坐的车骂骂咧咧的,看意思是让我从车里滚出来。
“他妈的……找死!”
眼前的这一幕,同样令我气愤,我低声骂了一句,拎着一把经过改装过的霰弹枪便下了车。
“砰砰砰!”
一下车,我便对着半空连续开了几枪。
既然是经过改装过的霰弹枪,那威力自然是小了许多,估计就算是把一梭子子弹打在同一个人身上,也未必能够要了对方的小命。
不过对方这些混子不知,我手里提着的是改装过的霰弹枪,他们只知我放了枪,刚刚冲在最前面的人,纷纷往人群后面跑去。
之前我就说过,向波涛虽然聚集了百十号人,可真正敢打敢杀的有几人?多数都是街头小混子而已。
“往后退什么?”
下一秒,我手中的霰弹枪对准了人群,扫视了一圈,闷声说道:
“刚才不是挺牛逼吗?我看谁有胆?再动一下试试!”
此刻,聚集在最外围的这群混子,彼此对望,还是尽可能的往后退去,却是没有人敢搭腔。
“都他妈往后退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在这群混子里面传来了一道很是不耐烦的声音:
“我和涛哥的脸都被你们给丢尽了!”
随着这人的话落地,最外围的那群混子,纷纷让开了一条路。
很快一个只有二十岁左右,看上去和林默差不多大的小子,站在了我对面。
这人五官很是清秀,长毛刺,穿着一身青色的运动装,脸上挂着很有感染力的笑容。
最气人的是,这小子双手插兜,一脸的淡定,与我此时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手中提着枪,看上去反而滑稽了许多。
“末哥,嘿嘿,你好!”
那小子嘿嘿一笑,他身子往后倾去,用手指着我怀里的枪说道:
“末哥,还能不能好好聊聊?你手里这把冲锋枪,虽然经过特殊改造,没有多大杀伤力!”
“可毕竟是枪嘛,我看着这玩意挺害怕的!末哥,能不能给兄弟点面子?收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