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带着两个兄弟来黎明城前,福诺曼对此不以为然。
但是,今天干完了那桩大买卖,成功的将价值不菲的翡翠和翡翠原石,换成了兜里的钞票之后,他相信了。
事实上,直到昨天晚上,他和他的两个兄弟,都还只能挤在黎明城夜巿特角码完的破旧小旅馆里,今天却住上了五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
宽敞的套房、随时待命的厨师和服务生。
服务生都是身材高挑的美女,清一水的穿着紧身的高筒裙,款款扭动着细腰和蜜桃似的翘臀在眼前晃来晃去,忙前忙后。
东南亚风格装漠的套房内,有着巨大的阳台,于黎明城的最高处,纵览全城夜景,房间飘荡着一股特制香料的清新香味,甚至连那些装潢用的黄金都是真的。
福诺曼穿着浴袍,坐在巨大阳台上的泳池边,向着夜空举起了香槟杯,感叹道,“这才叫生活,老子爱死这个鬼地方了!”
相比起现在,他过去近三个月的生活,简直就是丧家之犬。这一切都要感谢那位可爱的小姐。
如果没有
第二十章连序章都算不上的开始【5k】
她,兄弟三人初到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是绝不敢洗劫店铺的。还杀了人
想到那名倒在自己枪口下的社畜,福诺曼脸色突然一变。他不是没有杀过人。
还在罗马尼亚的时候,他曾是著名的吸血鬼猎人,借着猎杀吸血鬼的名义,杀了许多人。事实上,在实力不足的情况下,找几个普通人当替死鬼,然后拿走佣金,比直接面对吸血鬼简单太多了。
狩猎吸血鬼,不仅有生命危险,而且还得用上炼金子弹,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了。靠着这样的方式,他一度赚得盆满钵满,直到被一个该死的王八蛋拆穿
事情败露后,他本来是想逃到阿姆斯特丹,投靠他的堂弟来着,可是他那位在郁金香会所有着身居要职的堂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儿,竟然被那位大名鼎鼎的布鲁斯玛干掉了。
他提前收到了风声,才避免了给他堂弟陪葬的命运,一路逃亡到了这里。
在逃亡的路上,倒在他枪口下的亡魂也已经超过了双手之数,他那两位臭味相投的黑人兄弟,便是在逃亡途中结识的。
他杀过很多人,往往开枪之后,转过身便会遗忘。
很多人在杀人之后都会陷入恐惧,但是他从第一次杀人开始,就完全不在乎一条人命的价值。可是,这一次他却完全忘不掉那名多管闲事的社畜,临死前的画面。
那些画面,就像是一根布满倒钩的尖刺,扎进了他的脑海中,稍一触碰,便会引发难忍的剧痛
又回忆起了那名社畜临死前的画面,福诺曼突然觉得手中昂贵而甘甜的香槟,都变得寡淡无味了起来,像一杯泛若苦味的生水。
那社畜临死前的场景,仿佛成了某种烈性毒药,只要见过一次,就会身中剧毒。“妈的!“他面色阴沉地骂了一句,一把抓起冰桶里酒瓶,嘴对准了瓶口,一饮而尽。
赚了大钱自然是要庆祝的,成功将那一批”货””出手后,福诺曼就和他的那两位兄弟一起庆祝过了,喝了很多酒。
此刻,一整瓶香槟下肚,体内的酒精似乎终于达到了某个闹值,开始起了作用,开始头昏脑涨,呼吸也跟着粗重了起来。
酒意上头,福诺曼一只手扶着额头,一只手拎着空酒瓶,摇摇晃晃地回了卧室。“叮铃——叮铃-一!“
他躺下,枕边的电话就响了,他转过身去,把电话接起来,语气不耐烦地问道,”喂,谁?”“是福诺曼-乔沃维奇吗?“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脑海中,莫名地闪过了那名社畜的身影,福诺曼的背脊升起了一股凉意,试探性地问道,“你是”
“我是””
那名男人话说到一半,电话里的声音突然变得怪异了起来,扭曲诡异,伴着刺耳杂音,像是通讯出现了异常一样。
或许是因为语言不通,福诺曼完全听不懂男人在断断续续地说着什么,好像是在说梦话,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通常遇到这种情况,福诺曼肯定会直接挂断电话,但男人的话语就像是流水一样缓缓地蔓延若,不可阻挡地流消进了他的耳朵,明明亳无用处,却令他挪不开注意力。
紧跟着,像是幻觉一样,福诺曼从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其他的声音。
远处传来的汽车鸣笛声、锅碗瓢盆碰撞的轻响声、带着几分恶意的愉笑声然后所有古怪的声音都消失了,男人也停止了言语,电话那头只剩下了一阵阵“滴答“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