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她主动揽着了。
每天有时间的时候,就会拿着本子,拿着计算机算来算去的。
收粮除去支出工资的钱,每天大概两千左右,很是稳定。
自从杨轩上次带人将仝家羊肉馆砸了,又从孟祥正那里得到了公安局收粮的证明。
去一个村上收粮的时候,将证明拿给村委会一看,收粮的事情没有什么幺蛾子了。
至于炖鸡生意的话,现在每天杀平均一百五十只鸡。
出去给马淑芬,仝国梁的工钱,每天进账大概二百块钱。
之所以这么少,那是因为卖给饭店的炖鸡便宜。
但是用杨轩说的,这也没有办法,借着饭店打广告。
等到以后名声打出来,他们再多找几个人做。
到时候赚钱就赚的多了。
其实,蒙山炖鸡的生意,一天能进账二百,宁晚秋相当满足了。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觉得杨轩做炖鸡生意是不赚钱。
想想现在炖鸡加上收粮的钱,每月六七万的收入,她有什么不高兴的呢。
不过,看着六七万收入,但是这一个月没有存住钱。
主要花销太大了!
没办法,做生意肯定要前期投资。
见到杨轩走出来,宁晚秋道:“你姨那边来信了,说她家兰兰再过半个月要结婚了,给咱家送喜帖了。”
“娘还说了,老舅后天上午出院了,让咱们后天下午到老舅家看看去。”
小姨家的兰兰,是小姨的孙女。
得管杨轩叫表叔来着。
她比杨轩小两岁。
对于这个兰兰,杨轩可是没啥好印象。
从小被老姨一家人惯的不行,娇生惯养就算了,还比较喜欢作妖。
上学的时候就谈了几个对象。
而如果时间发展没错的话,她结婚不到半年,就和她这个老公结婚了。
当然了,她和她老公离婚的原因,一个不能怪一个。
她老公家里是做生意的,他勾搭上了别的女人。
至于兰兰的话,她在发现之后,于是报复他,也和别的男人鬼混在一起了。
离婚之后,兰兰又先后和几个男人搞过对象。
而她搞的那几个对象,突出一个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