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大四,我跟你说我要停笔一段日子,先搞定工作,你虽有担忧,却也选择了支持我。如今一转眼你的新书已经要出版了,回想你之前写作过程中的种种负能量爆棚,仿佛顷刻都有了回报。
而我,你不要担心,我也在为我们最初的梦想努力着,愿岁月无可回头,且以梦想共余生。
作者时巫
我感情迟钝淡漠,但你一句话我就记了很久。
你说,你希望我红。
你从一堆新人里把我拎出来,虽然我发着我是潜力股的光芒,但也要碰上你眼光独到,肯在我身上拼一把。
这种知遇之恩,除了“以身相许”,我想不到别的法子。
所以,在那以后,你要的稿子,我从来只有不发一言埋头就写,从满篇标红修改无数,到后来我整篇交上去,终于可以一字不改。
你说,你知道我可以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写手。
后来安眠的猫问我,为什么我写稿子那么快?
我回答她,因为只要有时间就写啊,早起写,午休时间写,就算在路上搭车,用手机也可以写。
我执着到接近疯狂,只为了不辜负那个说过希望我红的人。
现在他们都喊我“码字机”。
但如果没有曾经翻来覆去的修改,没有彻夜不眠的赶稿,就没有今天的“码字机”。
我说过,你是梦想给我的礼物,那么,为了不辜负这份礼物,我只能选择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
今天,你出版《听说你还回忆我》,我的新书也在筹备中。
你看,我们这样努力,梦想也定不会辜负我们。
第十三章后记
我陪你走过的路你不能忘
有时候,会忽然一下子想到你。
想起以前常常和你一起去买凉面吃,穿过校外的林荫路去网吧追剧,周末的时候,还会和你一起去书城坐坐。
聊班里同学的八卦,月考刚出的成绩和你擅长的作文考题。
但我最常和你一起经过的,却是那条来往学校与家之间的长街。
他们说心里住着一个人的时候,去到哪里都能想起与他有关的种种。
后来我和很多人一起路过那些街边的小店。
而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你以前爱吃哪个店里的零食,你买给我喝过哪个口味的奶茶,我们在哪个店里买过参考书,你曾走到哪个拐角时哼唱过一首什么歌,你又在哪里手舞足蹈地说起过那部我也爱看的电视剧。
这本书完稿后不到一周,我又见到了你。
在机场,你风尘仆仆地推着大大的行李箱,上面贴满了标签纸,我没话找话地看着你,想要缓解好久不见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