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外,围墙上都出现了人……
余令笑了,钱谦益却面如锅底!
他不是恼恨余令把他拉了进来,他是恼恨这京城之地贼人竟然大胆到如此的地步。
这可是京师重地啊!
钱谦益不喜欢这种感觉。
这群人能对付余令,同理而言也能对付自己。
要么东风压西风,或是西风压东风。
就在钱谦益还在想这一次都是谁藏在后面的时候,轰隆一声巨响传来,这么好的一个宅子大门塌了。
钱谦益骇然地望着余令!
“凉凉君,我这个人做事比较小心,我告诫自己要小心,我告诫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要全力以赴!”
“所以你断了你自己的后路,拼死一搏?”
余令没回答,因为余令已经上了。
望着挥刀的余令,钱谦益竟然觉得余令的刀很好看,有一股难言的悲壮。
钱谦益敲打着桌子,望着厮杀的余令低声吟唱: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开始的声音很小,到最后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没有感情,连调子都没有了,全是扯着嗓子地嘶吼。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听着钱谦益唱起了《秦风》余令笑了。
抱着一人滚到人群里,起身后一个死不瞑目的头颅挂在了腰间,横刀大笑:
“来啊,来啊,不够,不够。。。。。”
小肥吼了一声,随后又是一声巨响。
望着那快被撕裂的人,钱谦益觉得嘴巴有点干,端起茶盏清理浮茶,盏盖子和茶盏发出叮叮的碰撞声。
“钱大人不怕,这一行我们熟!”
“你们干了很多回?”
“嗯,大人你唱歌很好听,可以唱,不害怕!”
一杯茶喝完,有两个人直接越过余令等人朝着堂屋冲来。
望着他们那光亮的脑门,钱谦益从未觉得这世上竟然有如此丑的发型。
屋后王承恩和方正化走了出来。
“这建奴的发饰真是恶心,果真是野人,这么丑,我都不明白余令为什么说要把脑袋留下来!”
王承恩深吸一口气:“你先还是我先?”
“我来!”
轻弹刀锋,方正化出手了,和余令的大开大合相比,方正化略显轻柔。
可他的出刀速度却是极快,衣衫飘飘如彩蝶。
院子里的余令终于遇到一个像样的对手了。
看到他的小辫子,余令突然想到当初在归化城杀的那名建奴了。
一样的发型,一样的满脸倨傲之色。
“你认识哈达那拉什么河么,你们建奴镶黄旗的,好像是在归化城的搞情报的那位,我杀的!”
“你杀的?”
“嗯,我杀的,还有一个叫什么木的,也是我杀的,对了你叫啥名字,等到下次再遇到建奴的时候就有熟人了!”
“记住,杀你的是赫舍里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