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参天大树必须舍弃掉一些不关键的枝叶,弃车保帅,才能安全度过,否则容易倒下。”
“父亲睿智,孩儿佩服!”冯思远感慨。
“这是为父多年为官,总结出来的人生之道,你慢慢学吧。”
“请问父亲,我们冯家算小树还是大树?”
“冯家只能算是一棵不大不小的树。冯家之外,还有好几棵参天大树呢,那些参天大树,冯家也只能看到其部分。而身为野草的庶民百姓因为长的低矮,他们连参天大树的影子都看不到。至于苏家,只是一棵小树苗,连根都没有扎稳。”
“可是苏锦绣己经在努力扎根了。”冯思远道,“他招募家丁努力训练他们,经营自己的才名,同时还和玄元子结交经营人脉,不就是在给苏家扎根吗?”
“不错!”冯良才点头,“苏锦绣的才华倒是其次,他的智慧才是最为父最看重的。”
生活在古代,才华只是部分能力,而且不是关键能力。
比如李白,很多人都给过他机会,他的宰相老丈人,甚至皇帝。按理说,以他这样好的条件,只要有一定的为官能力,绝对会如日中天。
根本不至于一生郁郁不得志,还被流放。
李白的才华是天花板没有什么可说的,但他在其他方面的能力,实在是不敢恭维。
“老爷,天大的喜事。”此时,门外突然传来官家的声音,“姑爷又有诗作了。”
又有诗作了?冯思远惊喜,“快拿进来!”
从管家手中接过一叠竹帘纸,冯思远一看,竟然有十几页之多,喃喃道:“好长的诗!锦绣在赶考途中竟然写出一首长篇诗作来?”
紧接着看起内容来,刚看了一两句,他的双膝就在不停的微微颤抖。
“怎么?”冯良才眉头一挑。
“父亲你自己过来看看就知道了。”
冯良才慢条斯理的走了过来,一看,顿时手中的毛笔跌落在地上。
诗名:《秋闱中观玄元子服大还仙丹有感》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神仙诗啊!”冯思远颤声道,“看锦绣这首神仙诗,我感觉站不稳。”
“果然是神仙诗,此诗,只有仙人才能写出,苏锦绣是谪仙人!”任凭冯良才老成持重,泰山崩于前眼前而不变色,此刻也激动到不能自己,“此诗对读书人的冲击力,的确难以想象。不止是你,就连老夫见了都有一种腿软的感觉。”
“只有仙人,才能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微末才华,远远抛在身后,一骑绝尘。”
“锦绣的才华是天上的霓虹、云彩、青天白云,而世人的才华则是世俗的尘土,在霓虹面前黯淡无光。”
“关键此诗竟然有十几页之多,非仙人不可作出。”
“锦绣凭借此诗,足以名动天下。”
“锦绣名动天下,我冯家也要名动天下了。好,好,好!”冯良才连说了三个好字,而且觉得就算自己说再多的好字,都不足以形容苏文的惊才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