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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2页)

平子真子此时的心已经丢到无底深渊,再也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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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本周这应该是最后的更新,我要全力忙搬家了——现在满屋狼藉,让我恍惚见到了流星街的一角。

因为赞成开新地方的占绝大多数!流星街篇将开新地方。名字——哈哈哈,相遇太早知道是怎么来的?

相遇太早是一首中文歌曲

有苏永康和周蕙两个版本:

所以我又从中文歌里找了个歌曲名——

《执迷不悔》

蓝染特别番外

蓝染特别番外

小番外:

蓝染惣右介(克鲁诺?揍敌客)之一:不值100戒尼!

在蓝染惣右介还没有在流魂街摸爬滚打的时候,他已经在揍敌客这个大家族摸爬滚打惯了——

克鲁诺?揍敌客四岁的时候,他就知道生命是很宝贵的——每条人命都有不同的价码。他第一次暗杀的对象是个奴隶贩子,让他更生动的了解了这一真理。

人体试验虽然让他的实力提升了一大档次,但是身体无法成长的确也带来很大麻烦:比如说一些大人的独特乐趣啊,在路边买杯酒还要被训着“叫你爸爸来!小小年纪喝什么酒?!”

他20岁的时候看起来还不到12,让他心底对成熟男性十分艳羡。

彼时揍敌客人丁兴旺欣欣向荣,让秉持精英主义的克鲁诺很不屑——在他看来够强的话十几个人也够了,那么一大家子几百号人简直浪费粮食。至于银发紫眼的直系才能继承家主之位的家规更让他嗤之以鼻,那种少白头哪里好了(从心理学讲他毫不犹豫捅了日番谷一刀也有这个原因,小白队长长的很有揍敌客孩子的样子,而市丸银的长相和发色让蓝染有亲切感而无反感,毕竟揍敌客没有脸这么细长的。顺便一提的是,库洛洛团长宰起窟卢塔族人,取走火红眼做的一干二净毫无怜悯,和他被红眼睛的市丸银在额头上造成的直接伤害也有心理学上的渊源,欢迎阅读弗洛伊德大人的著作进一步分析)。

作为旁系克鲁诺能动用的资源太少——要知道他的爱好动辄就要耗费个几百亿戒尼。所以他只有琢磨怎么尽早成为家主,然后可以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只杀个家主也不能保证自己当家主,看来只有都杀光了!在他看到邮购账单的时候这么琢磨。

把《黑暗奏鸣曲》弄到手算是个意外——他本来想自己弹奏,但是,揍敌客家不是音痴的实在太稀少,万一不是还会怀疑是不是私生子,他是私生子,同时也是个音痴,还好随着科技进步他手下的技术部把唱片机给发明了,最后他终于用《黑暗奏鸣曲》把揍敌客那一大家子给清洗了,单余下两个:马哈和马哈他弟弟。

他在钢琴键盘上敲击的时候马哈兄弟俩和傻了似的对着满屋子尸体,那时克鲁诺总算能把三分钟的曲子给弹全了,他笑盈盈的看着那兄弟俩,志满意得,就好像自己是大发慈悲的上帝。自己内心也十分明白这一点——揍敌客总算有人奏乐的时候天上没有掉麻雀墙角往外窜老鼠了!

克鲁诺的算盘很好,先拿马哈兄弟做试验,都是一个血缘的效果比较好,如果活下来就拿去联姻:只要女方的嫁妆足够丰厚,他不在乎让马哈兄弟娶只长颈鹿或者大饼麻子脸兔唇跛脚。

马哈弟弟大概是无意中看到了相亲照片受不了刺激自杀了——作为擅长杀人的杀手自杀起来也是格外有效率,揍敌客医护部再有神通也抢救不过来了。只余下马哈让克鲁诺感慨嫁妆只能有一份了!既然只有一份就要好好选择,太少了他也看不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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