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涛点点头,“犯罪现场干净,不是国际通缉犯,就是雇佣兵,最坏是个杀人狂。”
我:“这闹市人这么多,总会有线索。”
孙涛:“可人家还光明正大逃走了。”
孙队看了我一眼,“棘手。”
我也看了他一眼,“头疼。”
我们相对无言,默认了彼此的看法,便继续低头干活了。
新的案发现场。
一辆轿车,一名中年男性趴在驾驶座上。
靠近方向盘的车窗一块玻璃渣也不剩。
正对面的玻璃也裂成了雪花。
死者的驾驶座被放倒。
死者太阳穴中枪身体趴伏在方向盘上,血顺着方向盘,淌了一车。
前挡风玻璃喷的到处是血。
惨不忍睹,惨不忍睹。
闻着血腥味,我压制住翻江倒海的胃,瞪了一眼小刘。
“我快不行了。”
小刘撇撇嘴,“我也是。”
停了两三分钟,我们迅速恢复冷静。
小刘在车内检查,我在车外巡视。
“冰冰,这里有问题。”
我回神一望,小刘拿着一根棉棒,擦拭着副驾驶车窗框内的一滩血迹。
那不是飞溅的点滴,而是一滩浸染式血迹。
是受伤者流血之后通过衣物晕染后,才会留下的。
可受害者应该被一枪毙命,根本没有挣扎空间。
这样说,这副驾驶当时时有人的。
我开始重新掂量起受害人。
皮肤泛黄,胡茬两天没刮过了。
身上衣物看起来整洁,但却泛着汗臭味。
他如果有爱人,那性。生活一定不和谐。
如果没有爱人,那他就是标准的肥宅本人。
食指间泛黄,烟瘾过大。
车内没有挂饰,车内没有音乐播单。
他性格简单,但时常焦虑。
衬衣领口被挽起,我凑上前一闻。
很大消毒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