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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第1页)

木神部落挑选的人更多,他们都憋了一口气,要在林旭面前好好露露脸。

这种良性竞争林旭是不管的,只要不互相下绊子,那就不算什么事。

紧赶慢赶的,总算在第二周的周末,勇士们整装待发准备出去了。这回倒没多说什么话,浩浩荡荡的一队人马扛着多的数不过来的肉干行走在雪地上,林旭自己也提了一大袋,他力气大。别人用扛的,他提着就行。

部落的勇士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新来的还戳了戳前辈的腰,问道:“克瑞斯怎么自己还要带肉干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前辈一脸骄傲,“我们的克瑞斯可不是别的部落的那些神,克瑞斯最是体恤心疼我们,你不懂的。”

新来的用充满羡慕的目光看着前辈,但一想到自己也已经是这个部落的人了,就感觉腰也能挺的更直一些。

“那个集市的人运气可真好,要不是碰上了我们克瑞斯,估计就得死在那儿了。”勇士跟自己身边的同伴说,“你们运气也不差,好好干,克瑞斯从不亏待认真干事的族人。我去年还在农耕队呢,自从我自己申请转到捕猎队之后,就靠我下陷进的手段猎到了不少猎物。每次分肉干和糖,我是我们小队最多的。”

“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你们得记住,不要以为克瑞斯看起来脾气好就什么事都能干,族长可凶着呢。”

新来的人缩着脖子点头。

这一路倒并不太艰辛,他们六个人一个小队,五个人扛着肉干,另一个人扛着帐篷。虽然在抓紧时间赶路,但毕竟都是身强体壮的大小伙子,穿的又厚实,吃的也好。

这回林旭是把安得和赫尔都留在了部落里,他和柯斯两个人带队。柯斯扛着装满肉干的麻布袋子,面无表情地朝前走,他特别想把林旭手里提着的那袋也扛过来,但很显然,比起他吃力的样子,那袋肉干的重量对林旭来说并不算什么,好像不费吹灰之力。

好在克瑞斯不是凡人,不然柯斯肯定要人比人气死人。

赶路赶到第十天的时候总算是到了,看守集市的人看见这么多身强力壮,一看就知道过得挺好的勇士们浩浩荡荡过来的时候统统吓了一跳,无头苍蝇一样失去了方向,只能去求助自己部落的族长。

而柯斯这边则是组织人手把帐篷给扎了起来。

第一天大家都好好休息,准备第二天再去换人。

只是天刚黑,扎营地就迎来了不速之客。

管理集市的部落名叫纳尔部落,祭司是个年轻男人,头发雪白,在黑暗中如同鬼魅。林旭觉得这个祭司应该是得了白化病。

“尊贵的客人,您带着这么多勇士前来,我能否知道我是否有可以帮助您的地方。”祭司不卑不亢,看起来泰然自若。

林旭也不拐弯抹角:“我们是来换人的,要换的人比较多,所以我才带了这么多人过来,我们不会打扰你们的一切,换好人之后就会离开。”

带来的肉干要留不少在路上自己消耗,因此只有一半可以拿来换人,但即便只是一半,也非常可观。

林旭给这位祭司打开了一个麻布口袋,当白发祭司看见里头满满当当的肉干的时候还是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他似乎是很不容易开让自己移开了视线,他知道就凭着自己部落那点勇士根本不能和这么多五大三粗能够吃饱穿暖的人抢食物,于是问道:“远方的客人,您是否知道集市的规矩,您换了人之后,我们会收取一部分作为酬劳,酬劳是从您这边出。您换三个人的话,我们就会抽取一块肉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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