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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主观的分析。如若正确地说,他不过充当了审判组织者的传声筒和工具。像他这样的尚未被镇压机器碾成齑粉但已被吓破胆的异党徒,内务部的手中是很多的。于是奥辛斯基这位左派共产主义者又被叫起来作证。但他说,他只听到某种含糊的传闻,说卡普兰受到左派共产主义者立场的鼓舞,而他本人说不出布哈林什么事情来。很显然,无论左派共产主义者证人还是左派社会革命党证人都没有拿出任何证明布哈林指使谋害列宁的证据,而只说出了一些道听途说的传闻、分析和推测。虽然维辛斯基利用人们对谋害列宁的行动的义愤,把1918年党内斗争的紧张气氛与卡普兰的行动联系起来,起到了混淆视听的效果,但布哈林作了有力的驳斥。他没有屈服,法庭也未能证明他的这一罪行。雅可夫列娃、曼采夫、奥辛斯基、卡姆科夫和长列林被宣布为将另案处理。除了雅可夫列娃外,其他4人很快被枪决。把他们消灭至少带有消灭证人的性质。关于阴谋中心的破坏罪,布哈林同样以不知道各地阴谋组织破坏的情况和中心未具体讨论过破坏问题的说法,予以否认。对布哈林的讯问和布哈林的交待结束了。他是在当时那样强大的政治压力和社会压力的条件下,在法律根本不保护被告权利的情况下,作出上述交待的。这是一个真正的革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当时条件下,所能作出的现实的交待和申辩。虽然他不得不承认所谓右派一托洛茨基集团的存在,并且他作为这个集团的首领要为它的一切罪行负责,但是,任何人只要稍加认真仔细的研究就会发现,他的全部供词充满了含糊的和曲折的暗示,用笼统肯定具体否定的方式,否定了几乎所有的对他的重要指控。他用曲折的方式表明了他大无畏的唯物主义立场和对强权的抗争。当他承认他属于&ldo;右派一托洛茨基集团&rdo;这个所谓的反革命组织时,他说这个组织并没有完全确定它的宗旨;当他承认是他领导了这个集团时,他又说他作为领导人并不了解这个集团的许多重要成员和他们的行动;当他承认这个集团为了复辟资本主义,进行了间谍叛卖、破坏捣乱和恐怖的活动时,他明确地声明自己没有下达过进行破坏、叛卖活动的指示,根本没有参与如谋杀基洛夫、明仁斯基、古比雪夫和高尔基的恐怖行动。他还坚决否认他作为&ldo;左派共产主义者&rdo;的首领于1918年参与刺杀列宁的阴谋。在他谈到自己与托洛茨基分子、季诺维也夫分子等之间的关系时,他说他是从与别人的谈话中得知这种联系及其协议的存在的。他一开始就承认他的集团全都变成了间谍,然后他却声明对集团的间谍活动全然不知。甚至当李可夫、沙兰戈维奇等供认了间谍活动并说布哈林事实上参加了他们的活动时,他仍继续强调他从未陷入间谍活动并且不知道集团成员的间谍活动。在叙述他与托洛茨基组织和白卫组织的联系时,他在供词中有意地制造了许多自相矛盾之处,实际上否定了这种联系的存在。当他被问及他的一伙亲信与北高加索的白俄哥萨克集团有无联系时,他简直是轻蔑地回答说:&ldo;从数字概率的观点来看,可以说这有很大可能是事实。&rdo;(61)布哈林在法庭上的交待和申辩是法庭上的一般听众所不予理会的。因为他们大部分是由内务部选派来的听众,尽管不能说其中许多人的诚实的心灵已经泯灭,但是,他们长期以来受到当局思想的灌输和社会上大恐怖气氛的熏陶和浸染,已经习惯于把&ldo;罪犯&rdo;的诚实看作是对抗和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当然,肯定会有一部分听众看出了问题,甚至看出了整个审判的虚伪,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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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能也不敢对此提出异议,更谈不上仗义直言。检察长维辛斯基和审判长乌尔里赫这些御用的法律学家们无疑是了解事情的真相的,对布哈林通盘交待的用意是十分清楚的,他实际上推翻了他们对他进行审判的全部根据。因此,在一次审判时,乌尔里赫忍不住对布哈林说:&ldo;是的,但是你总是在兜圈子,你并没有说出关于这些罪行的任何事情。&rdo;在另一次,维辛斯基对布哈林尖刻地说:&ldo;你显然正在采取一种特别的策略,你不肯说实话,你口若悬河企图掩盖自己,你尽在细节上纠缠,还侈谈政治、哲学、理论等等,你应该把这套玩艺儿永远忘掉,要知道,你已经被指控从事间谍活动,根据调查所得的事实,你是为某一家情报机关效劳的间谍分子。还是停止你的诡辩吧。&rdo;(62)可是,维辛斯基在整个审判期间,根本没有拿出一件他&ldo;调查所得的事实&rdo;来,因为他的公文夹里除了逼供得到的口供外,一件调查来的事实也没有。关于这一点,苏联总检察院1988年1月21日提出的《关于布哈林、李可夫等人案件的异议书》明确地指出:&ldo;案件中没有提出任何证据。&rdo;。(63)这样,我们看到,布哈林在供词中除了用承认右派一托洛茨基集团存在和他为该集团的所有活动负责的一般词句搪塞法庭外,实际上否认了强加给他的所有重大罪行。而他之所以承担罪责,显然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他看到国家正面临着法西斯侵略的威胁,不愿意以自己的公开对抗使党的领导受到削弱。他看到党内和政府内已没有什么能改变斯大林政策的实际力量,为了避免因自己的公开反抗而引起更大规模的镇压,保住大量的诚挚地维护社会主义事业的党员和干部,他宁肯使自己的名誉受损,而作出了屈厚的选择。同时,他不但是一个一生置生死于度外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孜孜不倦地探索真理的理论家,而且也是一个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热爱人生的人。他热爱自己年轻的妻子和尚处在童蒙时期的幼儿。他了解当时整个镇压机器的残酷,了解内务部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作为人质是一种多么毒辣的手段,而且这种手段并非一种空口的讹诈。他并不是那种沽名钓誉的自私的人,他不愿意因自己而使两个他非常热爱的人无辜丧失性命。况且他的妻子还负有向未来一代党的领导人传达他的衷肠的历史责任。但是,他又不愿意以原则的让步来换取妻子和儿子的生命。可以想见,布哈林当时是处于一种多么复杂、矛盾和痛苦的心情之中。因此,他在坚持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了一种似乎认罪的一般的表示,这是当时情况下一种合情合理的选择。最后,还应该指出的是,我们在陈述公开审判时,依据的是杀人魔王及其辩护士所控制的法庭的记录。这样的记录与公开审判本身一样,其政治倾向性是十分明显的。正如苏联最高检察院1988年1月21日提出的《关于布哈林、李可夫等人案件的异议书》指出的,公开审判的审问记录、对质、法庭记录和文件等,许多是伪造的。&ldo;在初步受审时,尼&iddot;布哈林并不承认自己有罪。他申明,他与约&iddot;斯大林在具体的政治和经济问题上是有分歧的,但是不论是间谍活动,还是恐怖活动,还是其他违法活动,他都没有涉足。这样的审问记录没有列入卷宗,而是放在专门的地方,直到1961年才发现。(64)注释:1约瑟夫&iddot;戴维斯:《出使莫斯科》,纽约1941年版,第272页。2奥列戈&iddot;乔穆什金:《时代的声音是真理的声音》,载(苏)《星期》周刊1988年第7期。34(英)肯&iddot;科茨:《布哈林案件》,北京1988年版,第14、39页。5《诬陷与真相》,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关于30‐40年代和50年代初的与镇压有关材料的补充审查委员会主席&iddot;索洛缅采夫与《真理报》记者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