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辩方打出&ldo;种族牌&rdo;
辛普森案审判期间,最令辩方阵营生疑的人物是检方的&ldo;明星&rdo;证人福尔曼警官。案发之夜这位警官并不当差,既然如此,他为何不辞辛苦深更半夜赶到现场?为何自告奋勇带队前往辛普森住宅?更令人疑惑的是,为何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重要证据凑巧都被他一人单独发现?他究竟是一个神通广大的超级警探,还是一个劣迹累累的警方败类?
在此背景下,福尔曼自然成为辩方律师调查和盘诘的重点对象。为此,辩方特意设立了一个免费举报热线电话,希望各界人士提供线索。结果,辩方了解到,这位警官曾有过很多极为恶劣的种族歧视言论。比如,根据一位名叫拜尔(kathleenbell)的证人举报,在1985到1986年期间福尔曼曾扬言,如果他在街上发现一个黑人男性和一位白人女性同在一车,他就拉响警笛,勒令停车。假如没有勒令停车的理由,他也会凭空捏造。他甚至狂言:希望看到所有&ldo;黑鬼&rdo;聚成一堆,一把火烧死或用炸弹炸死。还有一位证人举报,福尔曼崇拜希特勒,他收藏了大量的纳粹德国党卫军的军功章。
但是,福尔曼本人坚决否认火烧&ldo;黑鬼&rdo;的指控。于是,辩方阵营请求伊藤法官下令,要求允许律师盘诘福尔曼,质问他在过去10年中是否使用过&ldo;黑鬼&rdo;这种侮辱性词汇。辩方企图以此为突破口彻底诋毁福尔曼的证人资格。辛普森案后,各界人士口诛笔伐,对辩方这种打&ldo;种族牌&rdo;的诉讼策略嗤之以鼻、痛加抨击。值得一提的是,在争议性极大的&ldo;种族牌&rdo;问题上,&ldo;看热闹&rdo;的外行人士纷纷指责辩方律师,&ldo;看门道&rdo;的内行专家则怪罪主审法官。
针对辩方使出的损招儿,黑人检察官达顿恳请伊藤法官公正裁决,将&ldo;种族牌&rdo;踢出法庭。他强调:&ldo;&lso;黑鬼&rso;是英语中最肮脏、最下流的冒犯字眼儿,在本案中,在这个法庭上,绝对不能允许它存在。这件事与寻求本案事实真相毫不相关,它只能起到一个作用,那就是使黑人陪审员恼火。&rdo;&ldo;辩方打出这张种族牌,不仅会改变本案的方向和重心,而且案情的整个形势都会随之大变。&rdo;
辩方律师卡克伦则反驳说:&ldo;黑人每天都生活在冒犯的目光注视下,每天都忍受着欺侮的境遇,但他们仍然信任这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声称种族问题会影响黑人陪审员的公正判决,这才是绝对的冒犯。&rdo;
面对这个复杂而敏感的大难题,伊藤法官权衡再三,最终裁决辩方可以盘诘福尔曼在10年之内是否使用过冒犯之词。
可能有人会纳闷,福尔曼在过去10年之中是否说过&ldo;黑鬼&rdo;一词与辛普森是否涉嫌杀人究竟有何关系?按常理,即使福尔曼在&ldo;黑鬼&rdo;一事上撒了弥天大谎,那并不能直接证明他在世纪大案中的证词是瞎编伪造;即使这位警官曾有过一些种族歧视的言论,那同样不能证明他故意栽赃和陷害被告。这是一个审判辛普森的世纪大案,为何一不留神变成了审判福尔曼警官的案子?在庭审过程中,伊藤法官为何不顾检方反对,竟然允许辩方采用这种滥打&ldo;种族牌&rdo;和&ldo;扭转斗争大方向&rdo;的辩护策略呢?
信不信由你,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尽管争议性极大,但辩方的&ldo;种族牌&rdo;策略和伊藤法官的裁决完全合乎法律。受英国普通法中&ldo;品格证据&rdo;传统的影响,美国联邦和加州的证据法和判例都规定,如果出庭证人的品格被证明有缺陷,则证人呈庭的某些证词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法庭审判时,检辩双方律师都会在证人个人品格上大作文章。此外,在法庭宣誓之后,如果一位证人在一部份证词中故意撒谎,那么,陪审团可以将这位证人的其它证词也视为谎言。1996年,加州上诉法院在著名的瓦尔波娜诉斯普伦格案(vallbonavsprgr,1996)中再次明确重申了这一证据规则。
法官开绿灯后,辩方律师李。贝利一上来就质问福尔曼:&ldo;在过去10年之中,你曾使用过&lso;黑鬼&rso;一词吗?&rdo;福尔曼答:&ldo;就我所记得,没用过。&rdo;为撒谎留下了一点儿回旋余地。但律师岂能轻饶他,立刻抓住答复中的含糊之处追问:&ldo;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叫过某人黑鬼,你也早就忘了?&rdo;这个反问简直盖了帽儿了!福尔曼只得故作糊涂:&ldo;我不确定我是否能回答你用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rdo;律师步步紧逼:&ldo;我换句话说吧,我想让你承认,自1985或1986年以来,或许你曾在某一时刻称呼某位黑人是黑鬼,可能你自己已经忘了吧?&rdo;福尔曼只好硬着头皮答复:&ldo;不,不可能。&rdo;律师趁热打铁:&ldo;你是否就此宣誓?&rdo;警官只好回答:&ldo;那正是我的意思。&rdo;律师换了个角度追问:&ldo;如果任何一个证人出庭作证,说你曾用&lso;黑鬼&rso;一词形容黑人,这个人就是在撒谎?&rdo;福尔曼被迫承认:&ldo;没错,他们是在撒谎。&rdo;这样,辩方律师以密不透风的逻辑和出色的盘诘技巧把福尔曼警官逼进了无路可退的绝地。
天下竟有如此巧合之事。这次盘诘结束后不久,辩方从举报电话中获悉,一位女剧作家为了收集警察破案的生活素材,在最近10年期间曾多次采访福尔曼,并录制了14个小时的采访录音。辩方律师审听录音后发现,在录音谈话中,凡是提到黑人的地方,福尔曼警官一律使用了&ldo;黑鬼&rdo;这一侮辱性用语,共达41次之多。此外,在1994年7月28日的采访中,福尔曼自吹自擂:&ldo;我是世纪大案的关键证人,如果我不帮助检方撑住,他们就会输掉这个大案。血手套决定一切,如果没有手套,拜拜别玩了。&rdo;他还声称:&ldo;你他妈的就是搞不懂,干警察这一行用不着规矩,全是凭感觉。去他妈的规则吧,我们到时候瞎掰就足够了。&rdo;在录音谈话中,福尔曼还明目张胆地吹嘘诬陷无辜的经历,他说:&ldo;我曾拘留了不属于这一地区的闲杂之人,如果一定要我讲出理由,我就楞说此人有盗窃嫌疑。&rdo;&ldo;我们警察不是好惹的。我们就是杀了人,也知道该怎么说。&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