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本身并不复杂,再加上领导的交待。
很简单就拨乱反正了!
刚刚签的和解被撕了!
重新做笔录,顾西北属于正当防卫,放了。
混混们属于寻衅滋事,拘留十天。
之前顾西北给出去的每人五千,也都乖乖还回来了。
这十几个家伙见事情瞬间反转了,不禁都傻眼了。
钱没了,竟然还要被关十天,那个苦逼啊!
一个个哭丧着脸跟死了老子娘一样。
顾西北那是爽的不行,出去想再找周大勇聊聊呢。
却发现这家伙早就不见了。
顾西北回到家的时候,天都快亮了。
他觉得不能再住这里了,一来周大勇已经知道他的家了,肯定还会再来。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再者说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这次周大勇没收拾得了顾西北,下次换个方式来。
烦也要把顾西北烦死的。
二来,这个地方属于鼓楼所管,那是周大勇的关系。
虽然这次顾西北是靠威胁更上面的领导摆平了此事,但这种方式方法不能在同一个人身上继续运用。
所以,得换地方了。
但是换去哪里呢?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不能在这个所的管辖范围了。
甚至,其他周大勇关系范围可以覆盖的地方也不能住的。
不过,单单这一点就很难了。
顾西北对周大勇还是很了解的,他对金陵市中心的几个所还是混得很熟,吃得很开的。
所以,就只能往郊区搬了。
顾西北找了几个中介让他们给自己找房子,他的要求也不高。
独门独院,讲究隐私。
当然交通要方便。
钱不是问题。
现在,跟上次租房子完全不一样了。
顾西北有钱了!
钱不是问题,那中介一听就激动的不行啊!
说,那就是别墅啊!多的是!
郊区什么不多,就是别墅多!
顾西北跟着中介跑去看了几天的房子。
几乎都是别墅。
说实话,顾西北看完,那是一点都不太想住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