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奇和缇伴一来二去也成了朋友,至少到了互相请客吃饭的地步。
这天缇伴就请江奇去酒楼吃饭了。
“你尝尝这道菜,这是店里最贵的一道菜。”
江奇看着提伴期待的眼神,夹了一块肉送进嘴里,很快发觉这肉超级难吃,但他没有吐出来,浪费粮食可耻,他还是努力吃了下去。
“难吃!”
“对,要的就是难吃,这道菜越难吃越贵,別看只有这小小的一点,一万多呢。”
正在喝水的江奇听到一万多,把水都呛了出来。
“你没事吧!”
“没事,你确定这么难吃的东西有人吃。”
“别小看它,这道菜可是有名堂的,听说经常吃,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病秧子吃它还能治病。与其说这是菜,说是药更准确些。”
原来是打着补药的名头,怪不得那么贵又难吃还有人吃。
“有用吗?”
“有用吗?当然有用,你看我从小吃到大,没生过一次病。我听说,经常吃这肉的人,连瘟疫都不会传染。”
“瘟疫……”江奇听到这两个字,再次夹了一块肉进嘴,吃这口时,他终于想起来了,这种味道他吃过,在森林时,代头和细头给他吃的肉就是这种肉道。
难道是因为他吃过这种肉,所以在恭殊瘟疫爆发时才没染上疫病的吗?
“这肉是什么肉?”
“不知道。”
“不知道?”
“那得问店家,有可能是鸡鸭肉,有可能是猪牛肉,也有可能是鱼肉。”
江奇想起来了,这难吃的肉确实不是特定的某种动物的肉,当初凌吃的鱼肉就是这种,原来这种肉有药用功效,怪不得当初凌吃那鱼时,像吃美味一样,原来是这个原因。
江奇看向碟子里小小的几片肉,再想到当初那么大头的野生动物,那么大一头得卖多少钱。想想那时代头和细头真是够大方了。
“这种肉我吃过,在恭殊的一个森林里,那里应该有不少这种肉。”
“什么?恭殊的森林?那不可能,这肉是从平估运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