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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接风洗尘(第2页)

韩非正拿着一卷竹简,见高景来了,特意转身背对。

高景忍不住笑道:“咱俩谁大?竟这般孩子气?”

韩非冷哼一声:“右相大人把韩非辛苦编写的法典改得面目全非,现在又来做什么?”

“没办法,谁让你的新法动不动就割鼻、去势、剜肉……什么车裂、磔刑、腰斩……我看了害怕!”

高景走过去,直接从韩非手里拿过竹简看了起来。

韩非冷哼道:“不这样,怎么让人畏惧?各国刑罚都是如此!”

高景惊讶道:“李悝的法令……连圣贤庄都没有,你居然还有?”

韩非还在生气,但片刻后忍不住了,略带炫耀道:“当初申不害带到韩国的,一直保存在韩室中,当世仅存!”久。

李悝,出身魏国,是魏文侯时期的国相。

他在任期间,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汇集各国法令编纂了《法经》,被当时称为近几十年最全面的法典,据说后来商君卫鞅在秦国为相时推行的《商君法》,很大程度上就是借鉴了李悝的《法经》。

《法经》共分《盗》、《贼》、《网》、《捕》、《杂》、《具》六篇。

当时,偷窃他人财物称为“盗”,杀人作乱称为“贼”,因此,《盗法》是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贼法》则是维护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

此外,《网(囚)法“六五七”》是关于审判与判案的法律;《捕法》是关于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关于惩治狡诈、翻墙、、、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与量刑通用原则的法律——相当于刑法总则。

这部法经,正是李悝制定《法经》的依据和基础。

《法经》,也就是李悝在担任魏国宰相时推行的法令,某种程度上说,它也是随着时代发展的。

“好!”

高景看着手中的竹简,忍不住说道:“‘定分止争’,李悝总结得好啊,这才是所有法令的根本目的!”

当年法家“势”派的慎到先生曾打过一个比喻:一只兔子跑动时,百人追逐;集市上有许多兔子,却无人理会。并非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因为那些兔子的所有权已经明确,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法律,会受到惩罚。

这就是“定分止争”!

见高景谈起“法”,韩非忍了又忍,终究还是忍不住,道:“我更喜欢《法经》中反对礼制的部分!”

周朝的“礼制”,本质是“世卿世袭世禄”,说白了,就是贵族阶级垄断经济与政治权力的制度。

儒家圣人孔子虽然打破了贵族对知识的垄断,但自己却提倡维护礼制,维护贵族世袭的权力。

这一点,一直被法家所诟病。

韩非兴奋地讲着,毫不掩饰地批评,丝毫不顾及高景的儒家身份,甚至忘了自己也出身于儒家。

高景没有反驳,只是静静地听着。

等韩非说完后,高景叹了口气,道:“孔子曾经自嘲,说自己被人赶得像‘丧家之犬’……你说,如果孔子在打破知识垄断后,又打破贵族世袭的地位

他还能活吗?”

韩非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

“所以啊,不要把孔夫子看得太过神圣!一代人做一代人的事,法家不是也打破了‘贵族世袭’吗?”

高景摇摇头,将手中的竹简放下,道:“就像你现在这样,你觉得‘法’是什么?或者说‘法’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只是为了让人畏惧吗?”

韩非沉默不语。

高景继续说道:“管仲曾经说过,商人日夜赶路,千里不觉远,是因为有利益在前;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上,百里也不在意,也是为了追求渔利。”

他认为“法”的本质,是基于“好利恶害”的人性,建立新的稳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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