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布斯低着头,毫无波澜地吃着手中的汉堡,眼皮都没抬一下。
流浪汉很快干掉了他那份食物和饮料,满足地拍着肚子,看向里布斯面前那杯几乎没动的可乐。
里布斯看出来了。
他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汉堡吃完,然后将那杯没喝的可乐推给流浪汉。
等到流浪汉彻底满足,拍着肚子靠在墙上打嗝时,里布斯才放下空包装纸,目光落在他身上那套破烂的行头上——那件油腻厚重的大衣,沾满不明污渍的破裤子,歪歪扭扭的旧球鞋,还有一顶同样脏得发亮的毛线帽。
“嘿,老兄,”里布斯开口,声音低沉沙哑,刻意模仿着些许粗鲁,“你这身衣服……看着挺暖和。卖给我怎么样?”
流浪汉愣了愣,似乎怀疑自己听错了:“啥?我这破玩意儿?”
“嗯,”里布斯点点头,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皱巴巴的五十美元钞票,直接塞到流浪汉油腻腻的手里,“这,买你的外套、裤子、鞋子和帽子。”
一百美元!这对流浪汉来说绝对是一笔横财。
他那点破烂能值几个钱?平日里翻垃圾桶找一天也未必能凑够十美元。
他的眼睛瞬间瞪圆了,几乎是触电般把两张钞票死死攥在手里,生怕里布斯反悔。
“厚礼蟹!全给你!哈哈!老子今天真是走运了!”流浪汉狂喜,二话不说就开始扒身上的大衣和帽子,动作麻利得不像个醉鬼。
很快,他就把全套“装备”脱了下来,堆在里布斯脚边,自己只穿着里面的破t恤和秋裤,在这寒冷的天气里激灵灵打了个哆嗦,反复确认着手里的钞票。
里布斯则拿起地上那堆散发着浓重酸臭和汗味的行头,走进快餐店的狭小卫生间。
几秒钟后,卫生间的门开了,一个“崭新”的流浪汉走了出来。
之前的流浪汉看到换了装的里布斯,他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哈哈!行!像!真他妈像个流浪汉!”
里布斯没再搭理他,转过身径直离开了快餐店。
脏污油腻的大衣裹在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酸腐气息。破烂的裤脚拖在满是污泥的鞋面上,那顶几乎看不出本色的毛线帽低低压着,遮住了他大半张沾满煤灰的脸。
里布斯,曾经的芝加哥土皇帝,如今是铁路小镇边缘一个散发着恶臭、令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流浪汉。
街上行人远远看到他,便下意识地皱眉,屏住呼吸,脚步加快或直接绕个大弯,唯恐沾染上他身上的秽气。
没有怜悯的视线,只有厌恶和嫌弃。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彻底的隐形。
没有人会愿意多看一眼这个散发着地狱气息的“行尸走肉”,更不会将他与那个搅动全国风云、连杀州长和军工巨头的冷血凶神联系在一起。
他像一个行走的垃圾堆,被这个运转的社会机器自动排除在感知之外。
夕阳将小镇涂抹上一层昏黄时,他来到了镇子边缘一个破败、人流稀少的小型货运火车站。
这里没有宽敞明亮的大厅,只有几间破旧的仓库和一段风雨侵蚀的铁轨。空气里弥漫着机油、煤炭和铁锈混合的独特气味。
一辆锈迹斑斑、涂装斑驳的混合型列车(几节客运车厢挂在货运后面)正停靠在站台上。
一个身形微胖、打着哈欠的列车员,正裹着油腻的制服外套,靠在值班室门口,不耐烦地敲打着挂在墙上的老式行车时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