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光眼中闪过一丝赞同,立刻接口:“文石(韩继思字)公所言极是!吏部掌铨选、考功,可甄别官员优劣升降;都察院掌监察、弹劾,可纠劾不法;
然最终定谳量刑,绳之以法,非刑部莫属!三者如同鼎之三足,缺一不可,且需运转协调,方能收澄清吏治之全功。他特意强调了“运转协调”,目光再次掠过曹于汴,暗示其改革需要刑部的紧密配合,而非都察院单兵突进。
曹于汴自然也明白此理,对韩继思的到来表示欢迎:“韩部堂来得正好!老夫正欲与吏部、刑部共商大计。
老夫在都察院推行‘实证弹劾’,严惩诬告,此乃第一步,意在正本清源,使监察之权归于正道。然查实罪证之后,
如何高效、公正地进入司法程序,使其受到应有惩处,则需仰赖刑部之力!”
韩继思肃然点头:“自梁公此举,为刑部执法提供了坚实根基。过往许多弹劾案,或因证据不足,或因党争牵扯,往往在都察院与刑部之间推诿拖延,甚至不了了之,致使贪墨者逍遥法外,清议为之愤懑。
今要求弹劾必附实证,刑部接手即可依据《大明律》快速审理,省却无数周折。他话锋一转,看向王永光,“然,天官大人所虑亦有道理。骤然全面铺开,若案件数量激增,刑部人手、狱讼流程恐难以及时应对,反易造成积压,甚至生出新的弊病。”
王永光见韩继思理解并补充了自己的担忧,精神稍振:“正是此理!下官绝非反对改革,而是虑及实际。
吏部考功,亦需刑部最终定罪之文书作为黜陟之依据。若刑部因案件壅塞而迟滞,吏部考功便失却了最重要的凭据,整个澄清吏治的链条就会在此处断裂!
再者,官员定罪,尤其涉及高位者,程序务必严谨周全,稍有不慎,反授人以柄,引发更大波澜。”
他转向李标,语气恳切:“阁老,下官建议:其一,都察院‘实证弹劾’新规试行期间,凡涉及官员贪渎不法之案卷,经曹总宪初步核验确凿后,即由都察院、吏部(考功司)、刑部各派精干官员,组成‘三司会审’专班,专责此类案件。
如此可集三司之力,加快审理,确保程序严密,避免推诿或疏漏。其二,刑部内部亦需先行整饬,遴选精通律法、操守廉洁之员,充实审理力量,并优化流程,以应对未来可能的案件高峰。
韩继思立刻表示支持:“天官此议甚妥!‘三司会审’专班,可确保重大吏治案件得到最高效、最权威的处置。
刑部责无旁贷,下官即日便着手遴选精干、整肃部务,确保一旦案件移交,刑部能接得住、审得清、判得公!”
曹于汴虽觉王永光处处强调“稳妥”稍显掣肘,但“三司会审”专班的提议确实切中要害,能极大提升查办效率,并堵住程序上的漏洞。
他颔首道:“老夫无异议!都察院必全力配合。凡试行期间查实之案,证据确凿者,即刻移送专班。老夫倒要看看,有了实证,刑部明镜高悬,还有何人能逍遥法外!”
李标看着三位部堂终于找到了协作的契合点,心中稍安。他总结道:“好!既如此,便依天官之策:都察院正本清源,严控言路;吏部严明考功,以刑部定罪为据;
刑部整肃部务,专设‘三司会审’专班,速审严判吏治重案!三法司联动,务求形成合力,以雷霆之势,荡涤官场积弊!”
他目光如炬,扫视三人:“此乃刮骨疗毒,痛楚难免,阻力必巨。然值此国难之际,容不得半点姑息!
王天官,你掌铨衡,当知‘吏治清则天下安’;韩部堂,你掌律法,当知‘法立如山,贵在必行’;曹总宪,你掌风宪,当知‘激浊扬清,乃尔本分’!望三位精诚合作,勿负圣恩,勿负黎民!”
“谨遵阁老钧命!”王永光、韩继思、曹于汴齐声应诺。这一刻,三位掌管帝国官员选拔、监察与刑罚的最高长官,在首辅的协调下,终于就整饬吏治的核心机制达成了初步的行动框架。
次日,三位尚书齐聚一堂,曹于汴率先打破沉默,从袖中取出一份卷宗,摊在桌上:“天官、韩部堂,此乃老夫着人整理之‘实证’标准初稿及内部核查流程细则。
二位皆律法、考功大家,还请斧正,务求严谨周密,堵住一切可能被人诟病、利用之漏洞!”他的姿态放低了,深知改革要落地,离不开吏部和刑部的专业支持。
韩继思立刻凑近细看,刑部尚书的严谨本色显露无疑。他指着其中一条:“自梁公,‘贪腐账目’一项,界定需更明晰。
是仅指官员私宅所藏账册?抑或包括其亲信、白手套所控产业之账目?若后者,如何确保来源合法,不被指为构陷?建议明确‘凡与官员本人或其首系亲属、特定关系人(需定义)名下产业、资金往来异常相关,且有初步旁证(如经手人证言、其他官员佐证)之账目,视为有效实证’。
此外,苛政卷宗,需具体到时间、地点、受害民户名录及证言(可由地方巡检司或里甲长初步核实),不可仅以‘民怨沸腾’等语概之。”他的建议精准地指向了证据的可采信度和律法风险。
王永光也凝神审视,从吏部考功的角度补充:“韩部堂所言极是。老夫补充一点:凡涉及官员‘失职、渎职’之弹劾实证,需明确其职责范围(可参照吏部存档之《职掌录》)。
并具体指出其不作为或错误决策导致的可量化后果(如河工延误导致决口淹没田亩数、仓粮亏空具体数额)。
如此,吏部方能在考功时,对照其职责,做出公允之‘勤惰’‘功过’评判。”他看向曹于汴,“自梁公,此等细节,关乎吏部后续处置之公信力,万不可含糊。”
曹于汴听得频频点头,毫无不悦之色,反而提笔疾记:“好!二位金玉良言!老夫即刻着人按此修改细则。都察院内部核查,亦将严格参照此标准执行!凡提交‘三司会审’之案卷,必达此标准!”
曹于汴清楚,只有标准统一且过硬,才能真正堵住反对者的嘴,也才能让刑部和吏部后续工作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