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牵引似地下了庭院。
七年前,
我捡到手,然后对妻子完全失去了兴趣。我不是讨厌妻子了,只是觉得她对我无所谓了。我开始对妻子变得简慢,也不再为她生气或悲伤。取而代之的是,我也完全不再对她妥协让步了。
那天晚上,度过甜美的时光后,我将那只手,
放回了原来的地点。
盖上泥土,放上石头。
将一切恢复原状。
我穿上拖鞋。
拖鞋还很新,不是那时候的拖鞋吧。之前的拖鞋怎么了?拖鞋应该撑不了七年。那时候拖鞋好像就已经相当旧了,没办法的事。坏了就完了。
只能丢了。汽船的老人也死了,一定是的。
从这家旅馆回去后,三年后我离家了,然后再过了一年。
三年前,我和妻子正式离婚了。
我连妻子的脸都不怎么想得起来了。
细节却记得很清楚。
像是无聊的话,背上的痣。
动作、声音。眼皮、耳朵的形状。
这些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但妻子这个整体的存在在我心中已经无法构成一个人形了。
与妻子的回忆只是暧昧的记忆,对妻子的回忆只是片断的记忆。
不,那些都无所谓了。
我站在苏铁旁。
眺望池塘的水面。
旁边堆着石子。
沙,我踏出一步。
再一步。
垫着脚尖。
是这一带吗?
是这个吗?
这块石头。